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嘉定区2018-2020年环境保护和 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8 浏览次数: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嘉定区2018-2020年环境保护和

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

区环境保护和建设协调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拟定的《嘉定区2018-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9日

 

 

嘉定区2018年-2020年

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8年-2020年,是我区对标国家战略,整合要素资源,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全面推动“五个嘉定”建设的关键时期。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改善本区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推进绿色转型发展,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特制定嘉定区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科技嘉定、汽车嘉定、教化嘉定、健康嘉定、美丽嘉定”的建设目标,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改善环境质量和推动绿色发展为主线,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积极探索适合嘉定城市发展特点的有效环境保护模式,着力解决大气、水、土壤、固废和生态建设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努力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模式,加快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在上海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新征程中,全力打造生态环境怡人的现代化新型城市。

二、基本原则

——坚持底线思维,推进绿色发展。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突出战略位置,严守生态环境底线,更加注重推进各领域绿色转型发展,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改善环境。以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导向,坚持分类防治、系统联治,统筹运用源头预防、结构优化、转型升级、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等多种手段,开展多污染物协同防治,系统推进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坚持深化改革,强化制度落实。以改革创新推进环境治理理念和方式转变。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落实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和环境监察、环境审计、排污许可等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市场化机制,强化环境社会治理机制创新,加快形成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坚持依法严管,推动社会共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强环境执法,强化排污者责任,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通过落实生态治理工程,强化环境监管制度,全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突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水平明显提升。生态宜居得到社会认同,广大居民具有获得感和归属感。

——城乡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区中小河道消除黑臭,地表水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稳步提高,PM2.5年均浓度持续降低。加强自然生态保护,生态空间应保尽保,大力提升绿化水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20平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15%。重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公众环境质量满意度明显提升。

——绿色发展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以环境保护倒逼引导发展动力转换,加快推动各领域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变,经济发展的资源环境效率明显提高。根据国家及上海市要求,大力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单位GDP综合能耗、水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

——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饮用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污水、污泥和各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环境治理体系和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城市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全面深化。加强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强化执法监管和队伍能力建设,执法监管机制不断强化。进一步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环境保护责任体系日趋完善,基本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统框架。

四、主要任务

围绕“十三五”规划目标,全面贯彻《嘉定区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意见》,重点实施10大专项,116项具体任务,逐步完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推进源头防控和绿色发展,加大环境监管力度,持续改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

(一)水环境保护

以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为主线,以落实“水十条”和全面推行河长制为抓手,继续推进污水污泥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控制水污染源排放,深化河道综合整治,逐步恢复河道自然生态体系。

1.全面保障饮用水安全。以陈行水库为主导水源,原华亭取水口为应急取水口,保障原水供应。2020年前陈行水源地向嘉定供应原水规模达到77万吨/日,区属水厂供水规模达到62万吨/日。推进深度水处理工程,完成永胜水厂、嘉北水厂深度水处理工程,完成永胜水厂排泥水处理设施建设。持续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到2019年,完成400万平方米居民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及7000户农村供水管网改造。

2.完善城市污水及污泥治理体系。坚持“建管养并举、泥水气同治”原则,完善全区污水、污泥处理处置体系。按一级A及以上标准,完成安亭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启动研究徐行、华亭地区污水处理厂(嘉北污水处理厂)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新建区污泥终端处置工程(200立方米/日)和通沟污泥处理站2座(2×60立方米/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全区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推进截污纳管和污水管网建设,到2020年,城镇化地区污水管网基本全覆盖,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

3.开展城镇面源污染控制。在完成建成区雨污混接混排大排查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市政管网、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沿街商铺的雨污混接改造。按照本市贯彻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试点区域建设。结合村庄改造、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到2020年完成6000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4.持续推进河道综合治理。深化完善河长制,落实湖长制,进一步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河湖管理保护分级责任体系。以实施“苏四期”苏州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和打通断头河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采用控源截污、沟通水系、生态修复等措施,继续推进全区中小河道治理,完成河道综合整治和段断头河整治。持续开展引清调度,实现水体有序流动,改善河网水质。

(二)大气环境保护

全面落实和深化嘉定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以实施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为核心,聚焦VOCs减量和扬尘污染控制,统筹能源、建设、生活等领域,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1.深化能源结构调整。实施煤炭和能源双控制,优化能源结构,进一步削减用煤总量。完成中小燃油燃气锅炉NOx排放深化治理,2020年底前完成中小燃油、燃气锅炉提标改造。加强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力度,游船码头、内河码头实现岸电全覆盖,内河船舶和江海直达船使用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要求的柴油。

2.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和行业控制。按照“控制总量、削减存量、减量替代”的原则,全面开展石化化工、汽车零部件、家具制造、木制品加工、包装印刷、涂料和油墨生产、船舶制造等行业VOCs治理,大力推广低VOCs含量涂料、原辅材料和胶黏剂的应用,对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按新增排放量的2倍进行减量替代,到2020年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VOCs排放量较2017年削减30%以上,重点行业排放总量较2015年削减50%以上。开展全区陆地及液散码头储罐现状排摸,到2020年全面完成陆地及液散码头储罐及装卸过程产生废气的密闭收集处理或回收。

3.强化移动源污染控制。进一步加大新能源汽车(标准车)、新能源货车、新能源公交车的推广力度,2018年全区新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70%,2020年达到80%。加快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公交专用道,不断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重。强化在用车尾气治理及排污监管,开展非道路机械执法检查。

4.推进扬尘污染控制。大力推行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符合条件的新建建筑原则上采用装配式建筑,所有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建筑工地安装扬尘污染在线监控系统,逐步推进工地降尘喷雾的使用。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到2020年,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率达到98%,拆房工地洒水或喷淋措施执行率达到100%。开展建筑工地、市政工地、内河码头、露天仓库和其他堆场专项执法检查,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安装密闭装置并确保正常使用。持续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道路扬尘污染控制,道路冲洗率达到52%以上。

5.加强社会生活源大气污染整治。推广低VOCs含量产品在汽修行业的应用,到2020年力争全面完成低VOCs含量产品的替代。全面推行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和第三方治理,推广集中式餐饮企业集约化管理。联合市场监管、城管、环保等职能部门,通过日常巡查、热线举报和来信来访,加强露天垃圾焚烧、经营性无证露天烧烤的执法监管,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三)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

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目标,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

1.摸清土壤环境状况。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污染地块的分布及其环境风险。

2.严格控制和预防土壤污染。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有序搬迁或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或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强化土壤环境监管,实施“198”减量化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和评估。2018年底前,建成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潜在污染场地、重点监管企业等数据库。开展全区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堆放点)排查和整治。

3.加强农田土壤环境保护管理。落实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的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对优先保护类耕地实现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制定并实施受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制定并落实受重度污染耕地风险管控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和土壤改良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

4.推进污染场地修复治理。实施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有序开展2个复垦农用地土壤治理修复工程试点。强化治理修复工程监管,建立并动态更新本区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管理数据库,落实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终身责任制。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以“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为基本原则,实现固体废物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基本建成系统完善的固废分类收运、处置和循环利用体系。

1.继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坚持“源头减量、全程分类、末端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的原则,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单位生活垃圾全面强制分类,居民区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将垃圾分类纳入小区综合治理、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居住区达标验收挂牌制度。到2020年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基本实现全覆盖。

2.构建建筑垃圾科学处置体系。落实《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基本完成嘉定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规模50万吨/年)建设,健全建筑垃圾全程管控和资源化利用体系。

3.提高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能力和水平。按照“完善体系、优化布局、提升能力、强化监管”的原则,全面落实危废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组织建设与工业区相配套的收集贮存转运设施,开展工业区集中收集贮存转运示范项目。以最严格的环境标准,全面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五)工业污染防治和绿色转型发展

完善产业准入标准和环境政策,推动产业升级转型。加大全过程环境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绿色制造体系,加快实现工业绿色发展。

1.严格项目环境准入。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约束作用,按照嘉定产业发展定位和节能环保要求,从水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多角度进一步严格重点行业的环境准入标准,严格落实产业园区项目环境准入要求。

2.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以马陆都市产业园、上汽大众安亭汽车产业园、江桥西郊智慧园3个产业园区列入上海市产业园区转型升级试点为契机,积极探索嘉定区园区转型升级工作有效途径。“104”产业区块内重点发展优质项目,培育优势企业产业集群,开展园区转型升级绩效考核,促进园区提质增效。持续推进“198”区域减量化和“195”区域转型,加强闲置低效用地清理和综合治理。到2020年,198地块实现342公顷的减量化目标,全区完成产业结构调整项目400项。

3.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和构建绿色制造体系。以绿色发展为导向,加快节能环保技术研发,完善以市场为导向、以用能排污单位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体系,加快节能减排新技术及新产品推广应用。制定全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方案,推进建设绿色(生态)示范园区、绿色(生态)示范工厂,引导开发绿色(生态)产品。到2020年,绿色(生态)制造体系初见成效。

4.推进清洁生产审核。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实现企业节能生产的全过程监督。推广清洁生产示范项目,促进其采取节能措施,推广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降低产品单耗。到2020年完成自愿性清洁生产企业12家、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15家。以涉重金属企业为重点,在水污染治理及监测领域,推进第三方治理示范项目。组织开展环保管家等环境服务业在工业园区的示范应用。

5.完善园区环境建设和监管体系。全面落实工业园区规划环评要求,持续推进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水管网建设和截污纳管,到2020年,“104”产业区块已开发地区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建立完善雨污水管网维护和破损排查制度。

(六)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

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核心,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强化农业废弃物治理,促进绿色农业和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村容村貌全面提升。

1.加强种植业污染防治。优化作物茬口布局,三年计划种植绿肥和冬季深耕晒垡面积15万亩,推广有机肥6万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30万亩次,缓释肥料应用面积2.2万亩次。通过应用水肥一体化、微生物修复、水旱轮作等技术措施,改良设施菜田土壤4800亩。每年建立水稻绿色生产示范基地10个,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在蔬菜生产中大力推广杀虫灯、性诱剂、诱虫板等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到2020年,建成绿色防控示范区总面积达到3000亩。

2.促进农业生态循环发展。加强农药行业管理,确保11个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正常运行,回收率达到100%。落实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点建设,结合蔬菜标准园建设,完成3个蔬菜基地农业废弃物资源利用设备的配套。开展机械化还田技术的示范、提升和推广,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6%以上。

3.强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根据《上海市嘉定区养殖业布局规划》,完成规划不保留畜禽养殖场的退养工作,畜禽养殖规模控制在5.6万头标准猪(出栏)以下。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规划保留畜禽养殖场的粪尿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以上。

4.打造美丽乡村。围绕保留保护村和美丽乡村建设,建立健全美丽乡村规划建设工作机制,在大配套项目、村庄改造、村庄道路、风貌控制、基本公共服务配套等方面,制订落实各类建设规划和操作细则,有序推进村庄更新改造。到2020年,完成1万户村庄改造任务,建成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

5.发展绿色农产品生产。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知识,提高广大农产品生产者的科技素质和生产技能,准确掌握绿色食品生产技术和操作规范。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发展绿色食品,发挥其在标准化生产中的示范作用。继续强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监管检查。无公害农产品企业每年监管抽查不少于100家次,绿色食品企业每年监管抽查不少于9家次。

(七)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

以构建和维护良性的城市区域生态系统为目标,优化生态空间格局,强化生态系统保护,系统推进绿地、林地建设。

1.优化生态功能布局。落实“一核四区”布局,加速“14850”新型城镇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绿色城镇化,注重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空间均衡,严守全区常住人口规模和建设用地总量底线。

2.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维护生态基底空间,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积极开展生态廊道的保护与建设。加强重要生态资源功能保护,继续做好浏岛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生态保护工程。

3.推进林地绿化建设。全面建成嘉定城北大居绿地(总面积20公顷)、嘉北郊野公园,适时启动外冈郊野公园、嘉浏郊野公园建设项目,分步实施“五廊一片”造林建设,到2020年,“五廊一片”生态廊道绿化总面积达到1.3万亩。

4.提升城区绿化水平。通过每年创建一条林荫道,提高道路整体景观质量。加强城市公共绿地、立体绿化建设,提升街心公园、街头绿地等建设品质,让百姓更加方便地感受和享受绿色生态环境。

(八)循环经济与绿色生活

以生态文明理念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生态文化教育和生态文明意识培育,加强示范引领和机制、模式创新,激发循环发展新动能,逐步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1.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积极参与绿色园区创建,全面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提高产业关联度和循环化程度。探索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和回收处理体系,促进检测、实验、评估、标准规范等保障体系建设。

2.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建立健全生态文明教育体系,推动生态文明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校园等。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学习培训,引导党政干部树立生态优先发展理念。加强媒体正面引导,全面推进生态文明教育,深入开展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提升市民的生态文明意识。加强环保志愿者队伍建设,在加强环保宣传、倡导绿色生活和加强环境监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3.倡导绿色文明生活方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网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的有效衔接,深化“两网融合”协同发展,建设一批两网协同的再生资源回收点。引导公众积极践行绿色生活,推进创建绿色餐厅、绿色学校和绿色生态城区。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强对绿色产品开发研发、绿色技术和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支持,逐步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4.完善公众环境参与机制。全过程公开建设项目、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测管理和环境违法等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督促企业主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鼓励社会组织和其他机构依法依规开展环境信息应用。采取民意征集、听证会、座谈会等方式,强化重大环境决策和建设项目公众参与,完善相关方利益表达和公众参与机制。

(九)环境监测与风险防范能力建设

优化整合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着力推进环保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1.建设和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根据统一规划、优化整合原则,建设涵盖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噪声等要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网络,客观、准确地反映环境质量和污染排放情况。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PM2.5、臭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为核心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优化和完善各级河道监测断面布局,建设地表水水质自动站(岸边站);开展重点工业园区、重点污染地块的土壤及地下水监测;建成4个区域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点和8个道路交通噪声自动监测点。

2.大力推进智慧环保发展。试点推进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源特征因子在线监测,提升工业园区环境质量监控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强化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集成和共享,推动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嘉定区环保局环境质量监测智慧信息服务平台”功能,实现全区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统一发布,提高政府环境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

3.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开展嘉定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按照事前完善预防、事中高效处置、事后评估整改的理念,扎实推进环境风险全过程应急管理。更新应急监测特种车辆,增配车载设备,完善“三监联动”快速响应机制和监管执法平台。初步建成嘉定区环境风险源应急监测数据库,促进全区工业企业开展风险管理,推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事故应对能力建设,提高高风险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水平。

(十)环境监管执法建设

全面落实新《环境保护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精神,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

1.加大环境监管力度。重拳打击违法排污行为。深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和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信息公开等四个配套办法,将法律法规赋予的环境监管权力和手段落到实处,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健全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将环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损害公众环境权益的行为,鼓励社会组织、公民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和民事诉讼。

2.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强化环保专业执法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联动,构建环境监管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强化条块执法联动和环保、水务、交通、海事、公安、市场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根据《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要求,理顺和完善案件会商、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等衔接机制,进一步明确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在工作运行、执法办案等方面的职责任务,做到权责分明、协作紧密,工作有序。

3.全面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建立定期检查工作机制,全面排查整改环境重点问题。专题开展医疗、化工、重金属、危废处置等涉危行业企业环保检查。继续推进涉重企业和VOCs深度监管,2019年底前制定涉重企业和VOCs重点排放企业监管模式,完成重点企业整治,形成规范执法流程和企业管理专业化模板,实现环保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4.组织实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落实国家和上海市普查要求,组织实施嘉定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到2019年底前摸清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掌握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五、保障机制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体制、机制、法制、标准、科技、政策等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强化环境社会治理机制创新,推进环境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条块结合,各司其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左右协调、上下联动的环境保护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规划统筹、服务指导和协调监督,实行环境保护行政领导负责制,继续发挥区环境保护和建设协调推进委员会的作用,强化协调、跟踪、督查和推进作用。各街镇、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将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建设责任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密切协调配合、积极创新实践、探索有效模式,形成区镇两级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确保生态文明建设目标顺利实现。

(二)完善责任体系

结合国家和本市要求,深入研究制订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等相关制度、办法和计划,确保生态文明建设任务落到实处。强化党委、政府环保责任,将体现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目标体系、反映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和环境保护成效的重要指标统筹纳入区镇两级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究等责任制度,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完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及问责制度,建立生态损害赔偿、环境审计、环保督查等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的,要记录在案,实行终身追责。完善区—镇(街道)—村(居)三级环境监管网格化机制,建立责任明确、职责完备的三级责任体系,保障各项环保工作切实落地。

(三)优化经济政策

围绕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和环境税费制度改革,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的环境投融资机制,综合运用土地、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积极引导各类主体投身污染减排、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环境保护工作。完善市场化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稳步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除尘脱硫脱硝、市政污水厂改造、餐饮油烟整治、污染源在线监测等重点领域,试点探索多种方式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切实保障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的政府财政投入,环保投入占全区生产总值比例保持在3%左右。

(四)强化科技支撑

为提高科技引领和支撑环境保护的能力,积极吸引和依托高校及科研院所开展全区大气、水、土壤等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建设环境科技支撑体系,提升环境科技创新能力。利用无人机、物联网和调查统计等技术的综合应用,建立自然生态天地一体化监测体系。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监察监管、预警预测、污染源管理、信用管理、历史数据应用等各方面信息,稳步推进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和应用,进一步推动环保决策科学化、环境监管精准化和公共服务便民化。

 

附件:嘉定区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项目清单

 

 

 

 

 

 

 

 

 

.

 

 

 

 

 

 

 

附件

 

 

嘉定区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项目清单

类别

市区级

序号

主要任务

节点

目标

牵头部门

其 他

责任部门

水环境保护

市级

1

嘉定安亭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

2020年

区水务局

安亭镇

2

市政管道雨污混接改造

2020年

区水务局

相关街镇

3

编制区级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完成海绵城市试点区域建设任务

2020年

区建管委

区水务局

相关街镇

4

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2020年

区水务局

相关街镇

5

整治断头河

2020年

区水务局

相关街镇

区级

Q1

南翔污水处理厂配套总管(上游)建设

2019年

区水务局

相关街镇

Q2

启动研究徐行、华亭地区污水处理厂(嘉北污水处理厂)必要性和可行性

2020年

区水务局

徐行镇

华亭镇

Q3

完成永胜水厂30万吨/日、嘉北水厂15万吨/日深度水处理工程

2020年

区水务局

相关街镇

Q4

完成永胜水厂排泥水处理设施建设

2020年

区水务局

相关街镇

Q5

完成400万平方米居民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7000户农村供水管网改造

2019年

区水务局

区房管局

区农委

相关街镇

Q6

完成6000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020年

区水务局

相关街镇

Q7

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

2020年

区水务局

相关街镇

Q8

研究新建区污泥终端处置工程(合计200立方米/日)和通沟污泥处理站2座(2*60立方米/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

2020年

区水务局

相关街镇

Q9

陈行水源地向嘉定供应原水规模达到77万吨/日,区属水厂供水规模达到62万吨/日

2020年

区水务局

相关街镇

大气环境保护

市级

6

优化能源结构,进一步削减用煤总量

2020年

区发改委

区经委

相关街镇

7

完成中小燃油燃气锅炉提标改造

2020年

区经委

相关街镇

8

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清单,并开展动态更新

2020年

区环保局

区经委

相关街镇

9

推进石化化工、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家具制造、木制品加工、包装印刷、涂料和油墨生产、船舶制造等行业VOCs治理

2020年

区环保局

区经委

相关街镇

10

禁止生产高VOCs含量有机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粘剂的新、改、扩建项目

2018年

区环保局

相关街镇

11

整车制造企业除罩光漆外全面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

2019年

区环保局

区经委

相关街镇

12

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VOCs排放量相对于2017年削减30%以上

2020年

区环保局

区经委

相关街镇

13

家具制造和木制品加工行业全面推广低VOCs含量涂料和胶粘剂

2018年

区环保局

区经委

相关街镇

包装印刷、工程机械制造、钢结构制造行业全面推广低VOCs含量涂料和胶粘剂

2019年

船舶制造行业全面推广低VOCs含量涂料和胶粘剂

2020年

14

全面完成陆地和液散码头储罐及装卸过程密闭收集处理或回收

2020年

区建管委

区环保局

相关街镇

15

推进公交专用道建设,不断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重

2020年

区建管委

公安嘉定分局

相关街镇

16

加大新能源汽车(标准车)、新能源货车、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力度,新能源公交车比例2018年达到70%,2020年达到80%

2020年

区经委

区建管委

区发改委

相关街镇

17

加快充电桩建设

2020年

区建管委

相关街镇

18

强化在用车尾气治理及排污监管,加强非道路机械执法检查

2020年

区环保局

公安嘉定分局

区建管委

区农委

区市场监管局

相关街镇

19

游船码头、内河码头实现岸电全覆盖

2020年

区建管委

相关街镇

20

内河船舶和江海直达船应使用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要求的柴油

2019年

区建管委

区市场监管局

区环保局

相关街镇

大气环境保护

市级

21

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符合条件的新建建筑原则上采用装配式建筑

2020年

区建管委

区发改委

相关街镇

22

所有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低碳发展实践区、重点功能区域内新建公共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的比例不低于70%

2020年

区建管委

区发改委

相关街镇

23

推进建筑工地安装扬尘污染在线监控系统;逐步推进工地降尘喷雾的使用

2020年

区建管委

相关街镇

24

工地文明施工达标率达到98%以上

2020年

区建管委

相关街镇

拆房工地洒水或喷淋措施执行率达到100%

区房管局

25

道路冲洗率达到52%以上

2020年

区绿化

市容局

相关街镇

26

加大对运输车辆跑冒滴漏现象的联合查处力度,严禁车辆偷倒渣土、垃圾行为

2020年

区绿化

市容局

区城管局

相关街镇

27

推广低VOCs含量产品在汽修行业的应用

2020年

区环保局

区建管委

相关街镇

28

全面推行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和第三方治理,推广集中式餐饮企业集约化管理

2020年

区环保局

区城管执法局

各街镇

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

市级

29

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2018年

区环保局

区农委

区规土局

相关街镇

30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18年

区环保局

区规土局

区经委

相关街镇

31

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

2020年

区经委

区环保局

区发改委

相关街镇

32

“198”减量化地块土壤环境调查评估

2020年

区规土局

相关街镇

33

开展复垦农用地土壤治理修复工程试点2个

2020年

区规土局

相关街镇

34

落实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的土壤环境保护方案

2018年

区农委

相关街镇

35

实施受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

2020年

区农委

相关街镇

36

落实重度污染耕地风险管控方案

2020年

区农委

相关街镇

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

市级

37

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堆放点)排查和整治

2020年

区绿化

市容局

相关街镇

区级

Q10

建立区级潜在污染场地、重点监管企业等数据库

2018年

区环保局

区规土局

区土地储备

中心

Q11

督促重点监管企业每年对其用地进行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并向社会公开

2020年

区环保局


Q12

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应急机制

2018年

区环保局

公安嘉定分局

区安监局

区司法局

区应急办

相关街镇

固体废物

污染防治

市级

38

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基本实现全覆盖

2020年

区绿化

市容局

相关街镇

39

嘉定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50万吨/年处理能力)

2020年

区绿化

市容局

相关街镇

40

推进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的收集中转平台工作

2019年

区环保局

区经委

相关街镇

区级

Q13

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2020年

区环保局

相关街镇

工业污染防治和绿色转型

发展

市级

41

推进产业结构调整400家

2020年

区经委

相关街镇

42

推进涉重金属企业调整

2020年

区经委

相关街镇

43

“198”地块实现减量化342公顷

2020年

区规土局

相关街镇

44

推进建设绿色(生态)示范园区

2020年

区经委

相关街镇

45

推进建设绿色(生态)示范工厂

2020年

区经委

相关街镇

46

引导开发绿色(生态)产品

2020年

区经委

相关街镇

47

推进自愿性清洁生产企业的生产审核和改造12家

2020年

区经委

相关街镇

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的生产审核和改造15家

2020年

区环保局

相关街镇

48

组织推进第三方治理示范项目

2020年

区经委

区环保局

相关街镇

49

“104”产业区块已开发地块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建立完善雨污水管网维护和破损排查制度

2020年

区水务局

区环保局

相关街镇

区级

Q14

马陆都市产业园、上汽大众安亭汽车产业园、江桥西郊智慧园3个产业园区转型升级

2020年

区经委

相关街镇

 

 

 

 

 

 

 

 

 

 

 

 

 

 

 

 

农业与农村

环境保护

 

 

 

 

 

 

 

 

 

 

 

 

 

 

 

 

 

 

 

 

 

 

 

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

市级

50

规划保留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达到95%以上

2020年

区农委

相关街镇

51

畜禽养殖规模控制在5.6万头标准猪(出栏)以下

2020年

区农委

相关街镇

52

种植绿肥和冬季深耕晒垡面积15万亩

2020年

区农委

相关街镇

53

推广有机肥6万吨

2020年

区农委

相关街镇

54

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30万亩次,缓释肥2.2万亩次

2020年

区农委

相关街镇

55

改良设施菜田土壤4800亩

2020年

区农委

相关街镇

56

每年建立水稻绿色生产示范基地10个

2020年

区农委

相关街镇

57

推进绿色防控技术,巩固3000亩已建成的绿色防控示范区,减少农药使用量

2020年

区农委

相关街镇

58

完成3个蔬菜基地农业废弃物资源利用设备配套

2020年

区农委

相关街镇

59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100%

2020年

区农委

相关街镇

60

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 

2020年

区农委

相关街镇

61

完成1万户村庄改造任务

2020年

区农委

相关街镇

区级

Q15

无公害农产品企业每年监管抽查企业数不少于100家次,产品抽检不少于93个;绿色食品企业每年监管抽查企业数不少于9家次,产品抽检不少于3个;有机产品每年监管抽查企业数不少于2家次,产品抽检不少于2个。

2020年

区农委

相关街镇

Q16

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54万亩次

2020年

区农委

相关街镇

Q17

化肥亩均施用量降至24千克/亩,农药亩均使用量降至1千克/亩以下

2020年

区农委

相关街镇

Q18

基本完成全区规划保留且拟编《村庄规划》行政村的村庄改造工作,建成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

2020年

区农委

相关街镇

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

市级

62

嘉定大居绿地(20公顷)

2020年

区绿化

市容局

区房管局

相关街镇

63

林荫道建设

2020年

区绿化

市容局

相关街镇

64

立体绿化建设

2020年

区绿化

市容局

相关街镇

65

生态廊道和公益林建设

2020年

区绿化

市容局

相关街镇

66

绿道建设

2020年

区绿化

市容局

相关街镇

67

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和湿地生态修复项目

2018年

区绿化

市容局

相关街镇

区级

Q19

“无违建创建先进居村(街镇)”创建完成率达到90%以上

2019年

区拆违办

相关街镇

循环经济与

绿色生活

市级

68

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

2020年

区经委

相关街镇

69

再生资源回收“两网协同”服务点建设

2020年

区经委

区绿化市容局

相关街镇

70

绿色生态城区绿色创建

2020年

区建管委

相关街镇

71

绿色学校绿色创建

2020年

区教育局

相关街镇

相关学校

72

绿色餐厅创建

2020年

区经委

相关街镇

73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和回收处理体系建设

2020年

区经委


区级

Q20

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为重点,推进环保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校园等

2020年

区环保局

相关街镇

环境监测与

风险防控

能力建设

市级

74

推进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源特征因子在线监测试点

2020年

区环保局

相关街镇

75

加强固定源在线监测能力建设

2020年

区环保局

相关街镇

区级

Q21

建设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3个降水自动监测点、3个环境空气自动站、3个VOC道路交通路边自动站点和10个道路扬尘自动监测点

2020年

区环保局

相关街镇

Q22

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持续提升废水、废气、土壤的监测能力和水平

2020年

区环保局

相关街镇

Q23

建设3个地表水水质自动站(岸边站)

2020年

区环保局

相关街镇

Q24

建设土壤及地下水监测网络

2020年

区环保局

相关街镇

环境监测与

风险防控

能力建设

区级

Q25

建设4个区域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点和8个道路交通噪声自动监测点

2020年

区环保局

相关街镇

Q26

完善上海安亭国际汽车城工业园区、嘉定工业区(北区)自动监测网络

2020年

区环保局

相关园区

管委会

Q27

开展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厂、生活垃圾焚烧企业及危险废物焚烧企业周边恶臭或特征因子在线监测

2020年

区环保局


Q28

开展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焚烧企业周边环境中二噁英污染情况调查

2020年

区环保局


Q29

开展实验室监测能力建设,新购重金属元素形态分析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动态稀释臭气嗅辨仪等实验室仪器设备

2020年

区环保局


Q30

不断完善“嘉定区环保局环境质量监测智慧信息服务平台”功能

2020年

区环保局


Q31

更新应急监测特种车辆,增配车载设备

2020年

区环保局

区机管局

区财政局

Q32

初步建设区环境风险源应急监测数据库,提高应急监测的响应速度

2020年

区环保局


环境监管执法建设

区级

Q33

开展对全区医疗、化工、重金属、危废处置等涉危行业企业的检查

2020年

区环保局

各街镇

Q34

开展污染源普查,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

2019年

区环保局

区统计局

区水务局

区农委

各街镇

Q35

创新环境监察模式,重点打击违法排污企业

2020年

区环保局

区法院

各街镇

Q36

落实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强区域内建设项目巡查和监管力度

2020年

区环保局

各街镇

Q37

加大涉重企业和VOCs重点排放企业的监管力度

2020年

区环保局

各街镇

Q38

深入推进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

2020年

区环保局

区法院

区检察院

公安嘉定分局

Q39

开展内河码头、露天仓库和其他堆场扬尘专项执法检查

2020年

区城管局

区建管委


Q40

开展市政工地、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执法检查

2020年

区建管委

区环保局

Q41

针对餐饮油烟治理、汽修VOCs治理、以及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2020年

区环保局

区建管委

区城管局相关街镇

 

 

 

关于印发上海市2018-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pdf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