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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长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规定一案

发布时间:2024-07-11 浏览次数: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

 

根据《上海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我局兹定于2024年7月26日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内容

上海长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规定一案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7月26日(星期五)14:00

2、地点: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塔城东路400号2号楼301会议室

三、有关事项

1、要求参加听证会相关人员可于2024年7月25日前向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提出书面申请,我局将根据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2、参加听证会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身份参加听证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3、参加听证会人员应遵守听证纪律。

特此公告。

 

 

联系人:朱君雯(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执法监督科)

联系电话:39178625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