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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毛亚军

发布时间:2025-04-25 浏览次数:49

送达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毛亚军(身份证号码:41302619****152132

沪0114环解查(扣)〔20253


毛亚军(身份证号码:41302619****152132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文号为沪0114环解查(扣)〔20253号的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1份。自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来我局领取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地址:嘉定区塔城东路400号,联系电话:021-39178663),逾期则视为送达。

我局于20253月27日依法对你作出查封(扣押)决定,涉案物品扣押于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兴顺路1061号3幢(决定书文号:沪0114环查(扣)〔20253号)。因扣押期限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现依法决定于20254月25日对你涉案物品予以解除扣押

请你于收到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沪0114环解查(扣)〔20253)之日起30日内凭决定书以及《查封扣押清单》到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兴顺路1061号3幢领取被扣押的涉案物品。逾期不领取的,我局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二〇二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