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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 | 中共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7-24 浏览次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五巡察组于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11月18日对区生态环境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3年1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一思想、科学谋划,从严从实推进巡察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把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真抓严改,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在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传达上级重要精神。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对反馈问题逐一进行分析研判,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具体措施,推动巡察整改有效落实。

(二)坚持责任导向,层层压紧压实,切实推动巡察整改责任落实

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汇报,推动整改措施的落实。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组织保障、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梳理巡察反馈“三清单”,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例会,研究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多措并举推动责任落实。

(三)强化监督指导,督促整改落实,持续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把巡察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发挥纪检工作小组监督检查作用,严督实查,确保实效。深入调查研究,主动下沉至责任科室和单位,深入研究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给予指导,促进整改措施不断完善和细化。完善考核评估,将责任部门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终考核,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据统计,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25项问题已经全部完成整改。提出整改措施66条,已全部完成。运用第一种形态,通过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处理3人(其中科级干部1人)。已新建制度4项,修订完善5项,拟修订和完善2项。

二、强化担当、真抓实改,逐条逐项推进巡察整改措施落实落细

(一)关于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各项工作要求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的整改

1.关于“贯彻乡村振兴战略不到位”的问题

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开展乡村振兴专题学习和研究,传达乡村振兴文件精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乡村振兴工作,制定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方案,推动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落实。

印发《嘉定区生态环境局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方案(2021-2025年)》,定期调度执行情况。按月调度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实施进度,持续推进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专项14项任务。

2.关于“对督察整改工作推动不够有力”的问题

加大力度推进水环境治理和扬尘污染防治管控力度,加强建筑工地、混凝土搅拌站与码头扬尘在线监测数据审核,发现异常超标情况及时查处。开展断面水质跟踪预警和河湖水质抽测监测,监测结果每月通报相关单位,督促改善水质。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

对某厂区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督促其完成厂区内所有产线的拆除清空和场地清理,对现场情况进行抽查。针对“两违”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长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定期调度两违整治检查工作情况。印发《关于印发<关于规范移交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线索的指导意见(试行)>的函》,规范环境违法案件线索移交程序。      

持续加大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推进力度,强化督办与调度,形成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情况报告。牵头相关部门,对督察整改完成情况及警示片问题整改进行专项复核,督促问题整改。

3.关于“执行防疫工作要求有落差”的问题

梳理排污许可名录库,排查涉化工、医药行业重点企业,全部纳入执法检查或帮扶检查范围。对全区医疗机构污水管理情况进行排查,并开展全面检查,检查发现问题均已责成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开展关闭收治、转运、隔离点的专项检查,检查发现问题已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4.关于“对执法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巡察整改以来,推进4名借调执法人员工作调动。举办环保大讲堂暨“责任田”行政执法案卷互学互评培训活动,强化实战演练,提升执法人员政治素养及专业能力。

完善案件办理流程,修订完善调查取证模板。开展执法练兵,加强行政执法案卷培训。落实案审会制度,定期案件讲评,由经办人汇报案件办理情况,提升规范办案水平。针对案件证据不规范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5.关于“行政执法存在‘以罚代管’现象”的问题

对相关企业开展专项帮扶工作,对已关闭的公司,督促属地单位做好后续管理工作。组织召开涉重企业及涉气重点企业的帮扶线下约谈会和专题推进会,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拍摄生态环境问题点位视频,督促落实整改。

6.关于“中心组理论学习不够规范”的问题

对照检查上年度学习计划落实情况。研究制定2023年度年度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增加自主学习内容。定期开展自查,对照学习内容与计划抓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将学习内容聚焦在政治理论学习上,规范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讨论,以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主要形式。提前确定学习主题和学习内容,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做好导读和交流发言准备。

交流突出重点,围绕学习内容结合本职工作准备发言材料,每次落实2名同志会上进行交流发言,其他同志充分讨论,主要领导进行点评。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的整改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有不足”的问题

对新党章相关内容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进行学习。紧盯生态环境领域薄弱环节,研究制定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三清单”,分管领导主动认领责任项目,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针对中队长的调整,分管领导对相关同志开展谈话,进行廉政提醒;对履责约谈记录开展跟踪抽查;将廉洁从政情况作为考核评优依据。

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增强警示教育成效。召开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第一次专题会议,签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承诺书。制定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责任项目清单,组织专题会议研讨,推动子项目实施方案落实;定期开展监管服务对象回访。

2.关于“防范廉洁风险意识不强”的问题

研究制定《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办公用品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办公用品管理和使用规范。对公用品进行全面盘点,做好出入库记录;在采购方面,采取按需购买、当次结清的模式。

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指导局下属单位修订《退休人员经费使用暂行规定》,明确年度发放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对退休人员经费使用情况开展检查。

修订《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执法大队关于行政执法车辆使用管理的办法(试行)》。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执法人员集中学习执法车辆使用管理规定,明确管理责任。

3.关于“服务群众主动作为不够”的问题

对某地块问题应急处置情况进行每周调度,督促治理工作加快推进。召开信访热线工作推进会,邀请区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提升信访业务办理的整体水平。每月汇总分析信访热线工作情况并制作月报。

做好全程网办,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均实现网上办理。对照2022年度考核要求,新增申报“建筑工地夜间施工作业审批”为“免申即享”“一件事”和“好办”事项,“排污许可证注销”为“一件事”事项。加快办理时限,优化现有公共服务事项及审批事项,扩大即办事项范围。进一步扩大环评豁免力度、环评告知承诺实施范围。

4.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谨”的问题

印发《嘉定区生态环境局收、发文管理制度》,增加“合法性审核”等环节,进一步规范印发流程。按季度汇总发文清单,整理纸质签发材料,查缺补漏,确保纸质文档和电子记录一致。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的整改

1.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偏差的问题

修订《中共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决策程序和监督执行等要求,明确回避制度。党组会议召开前,提前梳理会议议题和议题材料。会议记录落实专人负责,参会党组成员逐一签字确认。

2.关于“落实党建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2023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明确2023年度各项党建工作;专题听取党建工作推进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

开展党建联建,与相关单位签订党建共建联建协议,通过共建学习先进经验,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组织党团员参加基层党建系列活动,共同推进基层党建能力提升。对照党建工作检查清单开展党建工作检查,加强考核督促。

印发《中共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领导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进一步强化班子推进党建工作整体合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推动新党员培养工作。做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维护,规范党务工作制度落实。

(四)关于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党史学习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整改

1.关于“上一轮巡察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对一季度公车调度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用车审批、加油登记、维修养护等方面未发现明显违反规定行为。对局执法大队执法车辆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了监督抽查。

三、注重转化、标本兼治,驰而不息推进巡察整改成果常态长效

(一)抬高站位,确保巡察整改有力有效

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将巡察整改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巡察整改高质量开展、高效率完成、高标准落地。

(二)持续用力,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坚持问题导向,对巡察反馈问题分类分项进行全面梳理,研究制定巡察反馈问题台账,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关注进展情况,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持续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三)力度不减,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

坚持思想不松、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抓紧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任务。推进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加快巡察整改工作进度,积极推进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021-39178600

电子邮箱:jdsthj@126.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塔城东路400号3号楼301室办公室(信封上注明“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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