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沪0114环催告〔2023〕1号送达督促履行催告书——嗣蓉(上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3-24 浏览次数:

 

送达督促履行催告书——嗣蓉(上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沪0114环催告〔2023〕1号


嗣蓉(上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文号为沪0114环催告〔2023〕1号的督促履行催告书1份。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我局领取督促履行催告书(地址:嘉定区塔城东路400号,联系电话:021-39178665),逾期则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上述催告书内容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如你单位需要进行陈述申辩的,请在接到上述催告书之日起七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