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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5-27 浏览次数:

嘉定区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根据上海市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2019年4月2日至24日进驻我区现场督察情况和2019年7月2日的反馈意见,区委、区政府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嘉委办发〔2019〕36号)(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并于2019年8月13日上报市委、市政府。围绕《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内容、目标措施和时间节点,我区上下一致,全力以赴地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截至2019年底,督察反馈的5大类20项、41个具体问题中,3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9个问题在整改推进中。通过督察整改,全区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多部门协同治理体系和“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多主体共同治理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全区水、气环境治理等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持续增强;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9年,空气质量AQI优良天数累计305天,同比增加21天,优良率达到83.8%,同比上升5.8个百分点;PM2.5浓度平均值为3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5%;苏州河-黄渡国考断面达标,18个地表水环境质量市级考核断面达标17个,同比增加1个达标断面。

现将整改落实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

2019年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来,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以抓好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为契机,以压实环保责任为抓手,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导向,紧紧围绕嘉定打造创新活力之城、全力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根本要求,不断深化环境保护领域改革,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长效机制,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更上新台阶。

(一)提高政治站位,齐心协力推进整改工作

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开展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问题的整改工作,明确整改方案,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任第一副组长、相关部门和街镇为成员单位的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推进整改工作。督察整改落实期间,区委、区政府领导累计组织召开20次相关会议,先后作出15次批示,对扬尘管控、河道整治和联勤网格化中心建设等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先后24次深入现场检查调研,推动电镀企业专项整治、残渣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建筑垃圾与湿垃圾厂建设、河道整治、安亭污水厂三期建设、涉重金属企业整治和城运中心建设等工作;出台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的规范方案、标准制度方案9份,如《2019年嘉定区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嘉委办发〔2019〕7号)、《嘉定区建管委关于建筑工地和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防治的工作方案》等。

(二)坚持整改到位,真心实意解决群众问题

针对督察重点事项和任务,开展电镀行业、中小工业地块企业、危险废物和重信重访等督察整改专项行动,有效解决生态领域突出环境问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督察整改工作作为主题教育的重要工作部署,将解决群众反映部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影响群众健康和生活环境的问题作为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予以推进,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以点带面,在解决点上问题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全面梳理和排摸类似问题,实行统筹推进、分类整改,在整改落实中注重方式方法,坚决不搞“一刀切”。点上问题,如工业企业环保问题,主动服务,实施“一厂一策”,根据具体环境问题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面上问题,则深入思考,注重提升日常监管的精细化水平等,实施精准治污、科学治污。

(三)实行闭环管理,不折不扣确保整改到位

一是明确任务分工。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我区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针对督察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根据可操作、可跟踪、可考核的原则,按照“一问题一方案”形成《整改措施清单》,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明确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将任务层层分解,确保责任到位。

二是强化督办制度。针对重点任务、重要节点开展跟踪督查,对重点问题、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并通过加密调度、跟踪督查等方式确保立行立改。通过坚决有力的督导督查,整改工作全面扎实推进。同时根据市督察办督察调度要求,召开调度会议,从2019年11月6日起每14天实施调度,12月18日起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进行全面的现场复核。

三是落实销项管理。针对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20项、41个具体问题,对照《整改措施清单》目标要求、时间节点,逐项整改,逐个销号,坚决整改到位,确保事事有回应、项项有着落,并从面上整改、完善长效机制入手,确保这些问题全面整改落实。针对督察期间受理的有效举报投诉和现场督察发现的问题点位,定期报送整改进展情况,直至该问题销项,并逐一核查,确保整改到位。

二、整改工作主要进展

(一)强化责任落实,持续健全“大环保”格局

一是持续加强顶层设计。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根据《嘉定区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意见》和《嘉定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等要求,持续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构建党委、政府统领全局,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同时按照市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在原区环保局职责的基础上,将区发改委、区农委、区规土局及区水务局部分职能予以整合,新组建区生态环境局。进一步理顺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门的职责分工,将原环境监察支队扩容组建了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有序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全面加强了环保领域的一线执法力量,为构建大环保格局奠定了基础。

二是强化监督考核。完善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明确大气、水污染防治等专项行动考核目标,加强对街镇和委办局的考核,强化条块的环保责任制。把村居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网格化联勤考核,推动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到最基层。对评优创先活动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把环保政策法规执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情况和环境质量状况等指标切实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依据之一。

三是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将环境保护职能纳入网格化监管体系,将具体点位嵌入网格,将相关数据导入“雪亮工程”综治联勤应用平台,结合365天24小时工作制度,实现重点点位全天候实地与视频巡防,提高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和处置效率。将环保和城管执法人员等常态参勤力量下沉至街镇,明确执法人员嵌入网格,把管理力量下沉到基层,充分发挥区镇两级指挥中心的指挥调度功能,以街镇指挥中心为实战平台,快速发现、及时流转、有效处置。同时各街镇进一步优化环保人员结构,提升环保专业素质,探索“环保管家”等模式,提升街镇环境监管能力。

(二)开展专项整治,坚决落实督察整改工作

针对在市督察过程中发现的中央督察整改存在问题情况,结合2019年7月的新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开展中小工业地块企业、涉重金属和重信重访等专项整改行动。

一是开展中小工业地块企业整治。全面排摸工业企业相对聚集的零星工业地块,通过完善环保手续、落实环保措施、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和落实属地长效管理机制等措施,防范中小工业地块环境违法行为,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着力破除“园中园”“厂中厂”污染顽疾,为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深入推进电镀企业专项整治。制定并加快实施《嘉定区深入推进电镀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嘉府发〔2019〕33号),在巩固我区电镀企业污染整治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电镀企业的结构调整和规范提升工作,进一步提高重金属污染防治和精细化管理水平。通过整治,我区污水厂重金属持续稳定达标,重金属在线监测监管机制有效运转,涉重金属企业排放治理进一步完善。

三是继续加强个别重复投诉的调处工作。巩固梅山猪育种中心防臭和华亭羊毛脂厂有限公司的雨污混排问题整改成效,同时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中央环保督察信访问题现场核查和日常巡查,防止复发反弹。

(三)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加强生态环境体系建设。环境基础设施持续加强。推进污水管网和通沟污泥处理站建设,完成29个市政混接点、375个企事业单位混接点、172个沿街商铺混接点、26个小区和424个其他混接点改造;完成450万平方米居民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移交接管工作,实现供水企业管水到表,解决好供水“最后一公里”的水质安全问题;完成4850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实现全覆盖。758个居住区46.1万户实现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159条路段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实施分类上门收集和808个居住区建设两网融合回收服务网点。推进分类投放点改造,全年新改建1163个分类投放点和垃圾箱房。完成北区残渣填埋场升级改造,外冈再生能源利用中心正常运行,稳步推进建筑垃圾、湿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建设,将有效解决我区建筑垃圾和湿垃圾的处置问题。生态体系进一步完善。完成塔城东路(和政路-澄浏中路)林荫道创建工作,新建15181平方立体绿化和12公里绿道;积极推进嘉定再生能源利用中心周边生态廊道和吴淞江等重点生态廊道建设、生态公益林建设和彭门湿地生态修复项目,有效改善我区生态环境。

二是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污染方面,多管齐下,强化区域扬尘污染防治。大力推行以组团式和机械化保洁为主的保洁模式,扬尘污染明显道路机扫率和冲洗率达到100%,基本实现我区易造成扬尘污染的道路实施重点治理全覆盖;并加强执法,严厉打击各类偷乱倒案件,规范运输处置行为,加强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日常监管;继续推进建筑工地安装扬尘污染在线监控系统,不定期开展工地码头扬尘专项执法检查;同时聚焦全区重点区域开展无人机空中巡查,发现污染隐患,及时整改。工业企业治理方面,完成169家企业结构调整和405台锅炉改造工作,完成 55家企业VOCs治理任务,试点37家区级重点企业有机废气精细化管理,并对161家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持续推进工业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和低氮化提标改造,推进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大幅减少VOCs等大气污染物排放。移动源方面,全面完成陆地和液散码头储罐及装卸过程密闭收集处理或回收,游船码头、内河码头实现岸电全覆盖。新增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29辆,公共充电桩90个;全区累计共有公共充电桩3292个、专用充电桩4553个,提前并超额完成2020年底达到 2300个公共充电桩建设目标。生活源和农业源治理方面,加强汽修行业和餐饮油烟整治,全区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农田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9%以上。

三是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推行河长制,落实国考苏州河-黄渡断面达标方案的23项任务。完善市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方案,持续改善断面水质。通过疏拓河道、沟通水系、整治岸线、绿化种植等综合性措施,增加水体库容量,增强水体流动性,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全面提升水环境面貌,逐步恢复水生态系统。2019年,完成河道综合整治45.8公里,断头河整治75条段,消除劣V类水体642条段。加强水环境预警监测,对国考断面苏州河79条支流和18个市考断面所在河道的67条支流进行水质监测,每月开展定期监测和及时预警;规范河湖水质监测及疏浚底泥监测工作,定期对25个消黑消劣监测断面、137个村级河道和34个街镇地表水断面开展地表水质量常规监测,并对31条河道、45个点位的疏浚底泥进行监测,为水环境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加强水环境周边整治,持续排查和整治河道周边污染源,结合“清废行动”,加强对一般工业固废堆点的排摸整治。同时委托专业机构,利用无人机、水下探测等手段对河道周边污染源进行排查和梳理。

四是加大土壤保护力度。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制度,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摸清污染底数,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制度,划定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制定落实优先保护方案。落实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共完成23块地块的场地调查工作。加强“五违四必”整治后地块土壤环境监管,排摸疑似污染地块42块,加强监管,确保土壤和地下水安全。有序开展我区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管控和修复方案报告评审工作,积极落实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制度。规范垃圾、疏浚底泥处置,加强土壤地下水管理,防止二次污染。同时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加大一般工业固废管理工作的覆盖面。

(四)坚持防控原则,着力构建全过程环境监管体系

一是坚持实行区域统筹。通过准入评审和环评管理等措施,实行区域统筹、从环境保护角度促进我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根据合法、合理、效能、监督的原则,强化政务公开力度,对设定的各类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生态环境、水务、绿化市容等审批事项实现“一网通办”、“一窗通办”,通过发布正面清单、联动规划环评、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共享环评监测数据等措施,规范完善行政审批的制度和流程,着力构建规范、透明的审批运作机制。

二是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多部门多次联合开展环保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如涉VOCs排放企业执法检查、扬尘污染治理联合执法、燃料抽检联合执法检查、一类水污染物执法、黑臭河道治理联合执法、危险废物规范化和环境安全专项检查等。2019年,生态环境、水务、绿化市容、城管、建管、交通等执法部门共出具相关处罚决定书3476个,处罚金额累计4597万元,其中生态环境部门出具处罚决定书252个,处罚金额3806万元,较2018年同比增长51.8%和 16.9% ,查封扣押8件,限产停产5件,移送行政拘留9件,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7件。同时深化行刑对接,进一步健全环保执法机关、公安机关信息共享和案件移送制度,并将环境违法与企业诚信体系、企业评议和生态损害赔偿等挂钩,实施联惩联治。同时持续做好辐射安全管理,规范辐射安全许可审批,开展年度辐射安全演练,防范风险。

三是强化信访舆情调处。针对督察和日常暴露出来的重点难点信访问题,区政府组织召开专题推进会,专项研究,重点推进,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责任,推动信访问题及时及早解决;针对环境类群体性事件,多部门联合,通过召开面对面现场解答会等形式有效化解群体性信访。 对督察期间群众反映的信访热点,不定期进行现场核查整改情况,确保信访问题及时有效调处。

三、下一步打算

我区将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坚持不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建设美丽嘉定打下坚实环境基础。

(一)坚持标本兼治,严要求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全区上下将继续根据督察整改方案,重点聚焦生态环保督察整改问题,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单位的职责,逐一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同时区政府也将继续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导,把自查自纠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坚决杜绝“表面整改”、“假装整改”和“敷衍整改”等现象,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对标目标任务,高质量补齐我区环境短板

继续推进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加快推进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明年全面完成;继续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8-2022年)》,以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为核心,加强VOCs全过程管控,实施工业炉窑综合治理,聚焦扬尘综合治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强化扬尘污染的区域防控,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聚焦企业入河排污口监管,加强河道周边污染源整治,加快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强化河湖综合治理,实现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坚持分类管理、分级管控,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确保土壤安全利用。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全面加强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的规范化综合利用和处置。

(三)强化综合执法,守底线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持续深入实施《环境保护法》,切实加大执法监管、纪律监察、环境监测和社会监督力度。规范重点企业行业管理和总量减排,提高环境监管效率和效果。加强重点区域管控,继续推进行刑对接工作,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防范环境风险,确保城市环境安全。加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提升环境安全、污染事故、重大舆情等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四)层层压实责任,精细化完善环境治理机制

继续加强生态环境队伍建设,健全生态环境监管机制。进一步突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党政统领、部门协同、企业施治、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环境治理责任新机制,加大对环境损害责任的追究力度。加快推行排污许可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和市场惩戒。稳定增加环保投入,推进社会化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推进环境执法规范化建设,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附件:嘉定区贯彻落实上海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截至2019年底)

 

 

 

 

 

 

 

 

 

 

 

 

 

 

附件

嘉定区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截至2019年底)

 

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存在问题

1.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不到位且存在回潮现象

1.1 “两违”企业整改不到位。整顿规范类项目仍不规范。南翔镇上海波什尔涂料有限公司、真新街道上海峰竹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嘉定工业区上海嘉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存在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持续巩固。

(1)完成相关问题整治。对上海波什尔涂料有限公司、上海峰竹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上海嘉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上海波什尔涂料有限公司已对车间门窗进行整修加固密封,并对环保设备进行了改造,提升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和粉尘的收集处置效率。上海峰竹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和上海嘉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已对危废贮存仓库进行整改,并张贴了标识。

(2)组织开展排查工作。全面开展排查工作,对于排查中发现的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予以分类处理,即知即改,采取关停搬离、立案处罚、完善环保手续、落实治理设施等整改措施。

1.2 存在回潮现象。长效管理成效不明显,厂中厂、园中园内“两违”回潮。南翔镇原长征肥料科技有限公司厂房招租、徐行镇勤学路180号威华工业园工业楼宇、马陆镇思义路1650号工业园、菊园新区嘉唐公路185号等新增多家“两违”企业。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持续巩固。

(1)完成相关问题整治。搬离原长征肥料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内“两违”企业;搬离勤学路180号威华工业园区内“两违”企业;嘉唐公路185号场地内“两违”无证修理厂进行清退;思义路1650号工业园内的“两违”企业(上海新灏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双盈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已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2)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网格为单位加强巡查监管,及时掌握“两违”企业动态,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3)加强企业环保培训宣传。定期开展环保法规和政策培训宣传,增强企业环保底线思维意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

2.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项目和信访问题长效监管机制有待加强

2.1 污水处理厂重金属超标整改长效管理需要强化,近两年来部分污水厂进水重金属仍有波动,一类污染物企业在线监测时有超标,在线监测运维单位维护不规范、不及时,“散乱污”违法排放重金属废水时有发生,在线监测预警作用有待进一步规范。如,嘉定工业区上海帕卡濑精有限公司重金属超标。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持续巩固。

(1)完成相关问题整治。按照技术规范,对上海帕卡濑精有限公司废水监测数据进行了修约,监测数据修约后不超标,该公司及运维单位已加强在线监测管理,完善记录台账。

(2)加大电镀企业整治力度。按照《嘉定区深入推进电镀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深入推进电镀企业整治工作。目前,我区198区域内3家专业电镀厂已启动淘汰退出工作,其中上海联化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已完成拆除,另外2家专业电镀厂转型退出工作在进行中;5家104区域内的专业电镀厂启动规范提升工作。

(3)加强在线监测管理。制定《嘉定区深化一类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管理应用工作方案》,全区涉重金属企业在线监测装置启用超标留样功能。约谈涉重企业和第三方运维机构,提高在线监测设施日常维护水平,做好台账记录。

(4)目前我区污水厂重金属持续达标,重金属在线监测监管机制有效运转。

2.2 整改项目嘉定区垃圾残渣填埋场原来治理工程升级改造慢,正在实施的进一步生态修复工程应尽快发挥实效。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持续巩固。

(1)完成雨污分流设施建设。2019年8月,完成垂直防渗墙建设。在已实施堆体修坡整治、垂直防渗墙、渗滤液盲沟后,完成雨水明沟施工,对地表水有序收集和导排。

(2)完善渗滤液导排系统。一是设置渗滤液收集盲管、收集井,渗滤液收集至渗滤液处置系统。二是对现有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改造和扩容,扩容改造后渗滤液处理量达到110吨/天,采用 “两级A/O+外置式超滤膜+NF+RO” 的处理工艺,出水达到环保排放标准。

(3)修复填埋气导排系统。修复残渣填埋场已封场区域的导气石笼,在新封场区域堆体上,设置竖向和水平导气措施,再对整个区域进行填埋气进行导排和收集后,实行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4)实施绿化种植。完成封场覆土后,种植绿化,美化现场环境,最终实现场地生态恢复。

2.3 个别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投诉问题未彻底解决。嘉定区梅山猪育种中心防臭措施落实不到位,信访矛盾仍然存在。华亭镇上海华亭羊毛脂厂有限公司仍存在雨污混排问题。马陆镇威士伯涂料有限公司仍存在VOCs无组织排放。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持续巩固。

(1)完成相关问题整治。一是落实梅山猪育种中心的污染防治措施,规范处置沼液和沼渣,规范出入场管理,改造大门消毒设施,改造升级除臭降噪设施,开展场区环境整治,落实长效管理。二是完成上海华亭羊毛脂厂有限公司雨污混排问题整改,解决雨水排入污水井问题。三是对威士伯涂料有限公司VOCs无组织排放行为立案查处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企业将产生无组织废气设备移至密闭场所,并配备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完成整改。

(2)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中央环保督察信访问题现场核查和日常巡查,防止复发反弹。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网格化监管和环保执法力度,对类似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优化环境信访调处机制,多运用现场会、沟通会等形式,正面疏导、引导群众,有效化解重信重访,提升解决率与满意率。

二、水污染防治形势严峻

3.水环境质量不佳且波动较大

3.1 国考断面达标整治工作进度滞后。苏州河-黄渡国考断面水环境达标方案,及支流联动整治方案中截污纳管及农村生活污水等治理措施进展滞后。2018年嘉定区13条苏州河一级支流水质全部劣于苏州河-黄渡断面,其中劣V类7条。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持续推进中,总体整改完成时限由原计划2020年底调整为2021年底。

(1)加快推进安亭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根据《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沪水务[2019]1383号),安亭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建成时限由原定2020年调整为2021年。目前,该项目技术前期工作正在抓紧推进,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并上报。

(2)滚动开展雨污混接混排排查和污染源截污纳管工作。目前,已完成2019年度截污纳管工作任务,同时正在开展吴塘-泰顺路桥、漳浦-伊宁路桥、盐铁塘-曹安公路桥、盐铁塘-宝安公路桥等考核断面周边雨污混接调查工作。

(3)继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19年已完成4850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0年将继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4)推进城中村改造。目前封浜村农户和企业已基本完成动迁;五四村已完成沿河截污工程;幸福村拔点改造规划已公示。目前幸福村已启动协议动迁。

(5)推进嘉定辖区内黄渡断面上下游2公里苏州河两岸50米蓝线范围防护林建设。目前,防护林建设项目完成施工招标。

(6)加快推进圩区工程建设。上海国际汽车城联圩泵闸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蕰藻浜以南圩区工程已开工建设,2020年基本完成泵闸主体工程。

(7)提升支流水质。结合全区消除劣V类水体整治、苏州河四期支流综合整治,开展河道疏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断头河整治等各项工作,顾浦等支流水质稳步提升。2019年消除劣V类水体642个。

3.2 市考断面水质反复。2018年嘉定区市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87.5%,2019年1-3月水质达标率64.7%,有的已达标断面水质出现反复,西虬江等河道距离水质达标要求差距较大。

整改进展情况:持续推进,预计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

(1)完善达标方案。进一步分析水质不稳定的原因,优化完善考核断面水质达标一断面一方案。

(2)加强控源截污。持续观测入河排放口,对排放异常的排放口采取截流措施,并追根溯源整治污染源。同时,加快推进西虬江等考核断面周边小区雨污混接混排改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3)开展区域联动。对西虬江及相关的建丰河等支流开展整治,提高水质。完成建丰河疏浚,正在实施西虬江(新槎浦-花家浜路)段河道疏浚。

(4)2019年本区市考断面水质达标率94.4%,同比2018年提升5.6%。

3.3 黑臭整治成效不稳定。嘉定区嘉定镇街道市心河3月水质黑臭。下沉督察期间,发现真新街道、江桥镇、南翔镇多条河道黑臭情况。

整改进展情况:持续推进,预计2020年10月底完成整改。

(1)加强市心河整治工作。一是增强水体自净能力。抬高市心河水位,增加水体库容;增设2套曝气装置、27处生态浮岛,目前已完成。二是开展河道疏浚。实施市心河(环城河~练祁河)疏浚工程,疏浚河道978米,目前已完成。三是实施雨污混接混排改造。共实施35个居民小区雨污混排改造。王家桥、温宿路16弄等17个小区列入2019年小区改造计划,目前已完成方案编制,正在进行招投标,将于近期开工建设。城南新村,汇龙公寓及疁南小区等18个小区列入2020年改造计划。

(2)加强真新街道、江桥镇、南翔镇等多条河道的黑臭整治。一是编制一河一策。按照消除劣V类水体的标准要求,对相关河道编制水质稳定达标一河一策,明确各项整治措施。2019年8月底前已完成方案编制,并由区河长办下发至相关街镇(嘉河长办〔2019〕81号)。真新街道、江桥镇、南翔镇正在实施河道疏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入河排放口治理等各项整治措施,计划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各项整治措施。二是开展入河污染源末端治理。对存在混排现象的3处入河排放口增设溢流井实施旱季截流,消除水体黑臭现象。三是增强水体自净能力。2019年7月底已完成增设曝气装置28套,种植水生植物1000平方米。

4.污水处理系统能力不足

污水处理系统以及污泥处置设施建设滞后。污水处理能力存在缺口,安亭污水厂三期扩建项目建设滞后。污水处理能力分配不平衡,大众污水处理厂、西干线已超负荷运行,南翔污水处理厂进水量严重不足,各污水厂服务范围相对独立,区域污水处理存在系统风险。污泥处置设施建设滞后,自行处置能力不足,污泥全部送老港基地应急处置。通沟污泥处理设施建设滞后。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持续推进中,总体整改完成时限由原计划2020年底调整为2021年底。

(1)加强污水处理系统建设。一是加快安亭污水厂三期工程建设。根据《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沪水务[2019]1383号),安亭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建成时限由原定2020年调整为2021年。目前该项目技术前期工作正在抓紧推进,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并上报区发改委。二是大众-新城污水厂连通管工程将于2020年开工建设,完成后可平衡厂际污水处理量,提升污水处理系统抗风险能力,目前正在编制方案。三是2020年完成南翔污水厂二期总管建设,增加南翔污水厂进水量,目前已开工建设,预计2020年6月完工。

(2)加强污泥处置。2019年与上海漕泾电厂签订污水厂污泥掺烧框架协议,2025年前污水厂污泥采用电厂掺烧的方式处置。目前,已与上海漕泾电厂签订污水厂污泥掺烧框架协议。

(3)推进通沟污泥站建设。大众通沟污泥站工程已开工建设;安亭通沟污泥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待批,计划结合安亭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同步实施。

5.截污纳管、雨污混接改造推进缓慢

5.1 污水管网未全覆盖。一二级管网还未完善。南翔部分区域配套管网建设滞后。江桥镇富友嘉园一期、泰宸复兴苑等9个小区和安亭镇上海俪靓电材料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周边无管网。村镇三级管网还未全面覆盖。安亭镇泰向阳村等19个行政村,以及江桥镇五四村、红光村仍未完成管网铺设。外来人口聚集区截污纳管滞后。

整改进展情况:持续推进,预计到2020年底完成整改。

(1)完成相关问题整治。江桥镇富友嘉园一期、泰宸复兴苑等9个小区周边污水管网均已建成,小区雨污混接混排改造正在施工招标;安亭镇上海俪靓电材料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已全部拆除;安亭镇向阳村等19个行政污水管网建设,已纳入2020年安亭镇农村生活污水纳管计划,正在编制设计方案;已完成五四村沿河截污工程和红光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持续加强管网建设。继续排摸污水管网建设滞后区域情况特别是外来人口聚集区的管网铺设现状,并且按照排摸情况,持续推进污水治理、管网建设。

5.2 雨污混排混接突出。由于西干线污水外排系统规模小、建成时间早、下游市区段污水增加等原因,真新街道、江桥镇时常出现污水冒溢现象,区域雨污混排混接、泵站放江问题突出;安亭镇老吴淞江-东港桥新黄路11号等居住区雨水口晴天排放污水;西浜区域内雨污混接,生活污水通过曹丰雨水泵站进入西浜;浏翔公路污水总管老化,输送能力不足,北部区域污水入河时有发生;江桥镇香馥湾小区、嘉定镇街道梅园菜场、真新街道汇丰佳苑、丰庄一村、丰二社区六街坊等小区仍存在雨污混接。

整改进展情况:持续推进,预计到2021年底完成整改。

(1)已落实市河长办《关于西浜水质改善研讨会会议纪要》(2019-3)的各项工作,缓解污水外排能力不足问题。

(2)开展雨污混接混排改造。目前,已完成嘉定镇街道梅园菜场及人民街158弄小区雨污混接混排改造;江桥镇香馥湾小区,真新街道丰庄六街坊、金沙嘉苑、住嘉佳园、金沙丽晶苑一期、丰庄西路480弄小区改造方案已通过评审,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真新街道汇丰佳苑、丰庄一村等正在开展方案编制。同时继续排摸区域混接混排情况,根据情况持续推进区域混接混排改造工程。

(3)加快浏翔公路污水总管改建工程。目前,浏翔公路污水管道改建工程正在开展方案编制。

5.3部分区域污水管网老化破损,存在污水渗漏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持续推进,预计到2020年底完成整改。

(1)开展破损污水管网排查。目前,正在开展破损污水管网排查工作,同时根据排查结果组织编制破损管网改造年度计划。

(2)对存在严重渗漏问题的管网,先行实施应急抢修。2019年已实施应急抢修11处。

(3)《嘉定区污水处理及管网系统专项规划(报批稿)》已上报市水务局行业审查,规划报批完成后,将为开展污水处理规划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6.涉重金属监管有待加强

部分一类污染物重点监管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存在治理不规范的现象。如,嘉定工业区上海嘉捷通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分质分流处理;安亭镇上海安亭净水剂厂污水重金属超标;安亭镇上海运城制版有限公司、江桥镇上海富锋电器有限公司、马陆镇尼普洛(上海)有限公司等初期雨水未有效收集;江桥镇上海富锋电器有限公司在线监测安装不规范;马陆镇联钢紧固系统(上海)有限公司、嘉定工业区日乃本五金塑料制品(上海)有限公司运维记录缺失;安亭镇运安制版有限公司在线监测检测试剂超过使用有效期。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持续巩固。

(1)完成相关问题整治。一是对嘉捷通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立案处罚,该公司已缴纳罚款并完成竣工验收、含锡废水的分质分流改造,完善记录台账等整改工作;二是已关闭安亭净水剂厂;三是对上海运城制版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罚款6万元并责令立即改正;目前该企业废气已完善废气治理设施台账记录,完成雨水回抽管改造,并做好雨水回抽台账记录;同时加强对在线设备和运维公司的监督管理,提高在线监测设施日常维护水平,做好运行台账记录;四是对上海富锋电器有限公司废水超标排放的行为已立案查处,罚款20万元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目前该公司罚款已缴纳,在雨水管道口安装截止阀,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经复测数据达标;五是尼普洛(上海)有限公司存在漏水的雨水道已维修完毕;六是联钢紧固系统(上海)有限公司已停产搬离;七是对日乃本五金塑料制品(上海)有限公司环保在线监测设施的运维商存在的问题责令立即改正。该公司和运维企业已完善台账记录;八是对上海运安制版有限公司在线监测设施运维商存在的问题责令立即改正。该企业和运维企业已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药剂及时更换。

(2)深入推进电镀专项整治。召开电镀企业专项整治推进会,落实《嘉定区深入推进电镀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嘉定区生态环境局开展电镀企业专项整治有关工作安排》。位于198地块的所有3家电镀企业,目前除了已经关闭的上海联化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另外2家电镀企业的关停工作有序推进;位于104地块的电镀企业,正在全面完善环保手续,并同步开展环保设施规范化整治。

(3)加强涉重企业监管。委托专业机构,对涉重金属企业精细化整治情况开展辅助监管,监管内容包括落后工艺排查、雨污水管道排查、偷排偷倒行为排查等,涉重金属企业在线监测装置启用超标留样功能,对于出现的异常在线监测数据开展实验室监测分析和执法检查,约谈涉重企业和在线监测第三方运维机构,要求企业及第三方提高在线监测设施日常维护水平,并做好台账记录。对电镀企业周边河道底泥开展监测,对监测数据超标的,进一步加大周边企业执法检查和监测力度。

三、固废监管不到位

7.建筑垃圾监管不到位

7.1 建筑垃圾消纳监管力度不够。2016年以后,嘉定区“五违四必”综合整治拆违近2500万平方米,产生大量建筑垃圾。其中仅一小部分进入嘉定区指定的两家临时处置厂,其余大量建筑垃圾存在违规消纳点处置且处置不当问题。下沉督察期间,发现嘉定工业区福海路招贤路和嘉唐公路611号菊园新区上海燊福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江桥镇环解放岛东路市政拆房公司等无证无照建筑垃圾消纳点;马陆镇生活垃圾分拣中心附近农田、林地和市级千亩苗木基地林地内堆存未经分拣建筑垃圾,部分覆土仅20-30公分后种植绿化。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持续巩固。

(1)完成相关问题整治。嘉定工业区福海路招贤路和嘉唐公路611号、菊园新区上海燊福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堆放点、马陆镇生活垃圾分拣中心(申霞路)、市级千亩苗木基地林地(惠平路)、江桥镇环解放岛东路点位已完成整改。

(2)2017年全区产生约574万吨拆房垃圾,处置途径主要为通过修筑便道、铺设路基等自行消纳处置、可填埋部分通过覆土种绿等方式进行填埋、进入本区两家建筑垃圾临时资源化利用厂加工处置等。2018年全区产生约172万吨拆房垃圾,处置途径主要为进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进行加工处置、通过轨道交通、村级道路修筑便道等方式自行消纳处置、通过有效分拣后填埋处理等。2019年嘉定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总体平稳、有序。装修垃圾统一由区内3家装修垃圾临时处置中心集中分拣处置,拆房垃圾通过资源化利用方式消纳处置。新设区级大件垃圾临时处置场所,解决大件垃圾处置渠道,加快嘉定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的建设进度,全面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全程管控体系。

(3)加强备案管理。一是落实各街镇拆房垃圾实行临时集中堆放点的区级备案制度,符合用地、环保等相关标准要求方可设置并投入使用。二是落实各街镇对区域内产生的拆房垃圾进行申报,对未进行申报的街镇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拆房(拆违)垃圾管理的函》,确保区域内产生的拆房垃圾处置合规。

(4)加强日常监管力度。一是加强对各街镇建筑垃圾处置工作的日常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书面函告各街镇,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函告后不申报拆房垃圾处置去向的街镇,移送城管执法部门对擅自处置行为进行执法检查。二是加强区内两家建筑垃圾临时资源化利用中心的日常管理,落实第三方监管单位加强监管,准确掌握进厂处置建筑垃圾的流量和流向。

7.2 建筑垃圾乱堆放现象时有发生。如,华亭镇浏翔公路6508弄、徐行镇嘉行公路1900号大石皮村“198”整治地块、马陆镇希望路德立路和嘉戬公路489号等地建筑垃圾乱堆放;菊园新区庞家村河河道东西两端被渣土堵塞。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持续巩固。

(1)完成相关问题整治。华亭镇浏翔公路6508弄、徐行镇嘉行公路1900号大石皮村“198”整治地块、马陆镇希望路德立路和嘉戬公路489号建筑垃圾堆放点、菊园新区庞家村河河道东西两端被渣土堵塞问题已完成整改。

(2)开展评估检测。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区垃圾堆点整治的通知》(嘉绿容﹝2019﹞53号)要求,街镇根据非正规垃圾堆点名单进行排查并开展评估检测。

(3)加强堆放点管理。原则上各街镇设置1个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并对堆放点实行区级备案;落实各街镇加强对临时堆放点的管理,防止偷乱倒行为的发生,场区内实行分类分拣,避免垃圾无序堆放,按要求设置环保防护措施。

(4)落实日常检查。一是联合区内多部门开展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垃圾偷乱倒行为。二是对各街镇上报整改问题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防止反弹,严控新增量。

7.3 临时处置场所不规范。安亭镇良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和南翔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两家临时处置场所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扬尘污染和水污染,此外,规划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建设滞后,项目仍未进入主体施工阶段。

整改进展情况:持续推进,预计到2020年底完成整改。

(1)完成相关问题整治。对2家建筑垃圾资源化临时利用中心存在的扬尘污染和水污染问题落实整改措施。2019年6月中旬委托第三方环保公司对2家建筑垃圾资源化临时利用中心制定了环保治理措施及整改意见,并要求2家经营单位按照环保治理措施及整改建议报告中的标准要求规范运营。目前两家企业已按照治理措施落实日常管理。

(2)加强监管。落实第三方运营监管单位对2家建筑垃圾资源化临时利用中心进行日常运营监管,每月召开运营监管工作例会,及时反馈和整改发现的问题。

(3)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建立工程建设跟踪监督制度;加强施工动态管控与协调,抓好主导工序,合理安排施工顺序,有序开展设备采购工作,加快施工进度,年底前完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主体厂房封顶;制定调试运营方案,提前编制调试运营方案,确保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2020年第三季度投产运营。

8.疏浚底泥消纳不规范

嘉定区河道疏浚底泥处置空间有限、方式单一,尚未设置固定消纳污染底泥场所。部分疏浚底泥存在未按要求编制处置方案、进行检测的情况。如,徐行镇和桥村樊家宅河道疏浚底泥未经检测直接还田;华亭镇上海安易捷化工物流有限公司将未经检测清淤底泥覆盖在污染场地上;南翔镇东吾尚塘东岸、静唐路淤泥贮存点未有效落实防渗、防漏措施;江桥镇柴西池(近增建村)疏浚底泥以泥浆水形式排入洼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持续巩固。

(1)完成相关问题整治。徐行镇和桥村樊家宅河道疏浚底泥已完成检测,检测结果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限值。上海安易捷化工物流有限公司场地覆土为建筑工地挖出土壤,非清淤底泥,北新村已开展土壤检测,检测结果该公司场地覆土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限值。南翔镇东吾尚塘东岸、静唐路淤泥贮存点已落实防渗、防漏措施;江桥镇柴西池疏浚底泥检测合格,临时囤积在洼浜的河泥已经用槽罐车外运至外冈淤泥卸点。

(2)全面开展底泥检测。2019年以来,按照市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中小河道整治疏浚底泥消纳处置的指导意见》(沪水务〔2018〕1109号)要求,对疏浚河道全面开展底泥检测。

(3)规范设置疏浚储泥库。制定《嘉定区河道疏浚储泥库建设使用指导意见》(嘉水务〔2019〕105号),进一步规范河道疏浚储泥库建设使用中的生产安全及环境污染风险管控,加强疏浚储泥库建设和日常管理。

9.生活垃圾收集体系不健全

9.1 中转设施建设滞后。至2020年全区应建成8座生活垃圾转运设施,目前建设滞后。现有中转站运营管理不规范,真新街道西栅桥路外环林带内中转站渗滤液违规外运。嘉定区生活垃圾主要采用直运模式送至处置点,存在运输环境隐患。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持续巩固。

(1)加强真新街道垃圾分类处置站管理。一是已于2019年4月18日起停止生活垃圾转运并封填污水池,完成站内环境专项整治。二是加强场站污水管理,大粪运送至金园二路排污点,不进入该站。场地内部洗车污水经沉淀后,抽取至金沙江路排污点。三是加强长效常态管理,确保场地整洁,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

(2)推进生活垃圾转运站新改建。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推进进程和分类中转运输的需求,以街镇为建设主体,推进《嘉定区生活垃圾转运站布局与选址专项规划》落地,年内率先推进南翔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计划年底前开工建设。其余转运站根据用地办理、项目稳评等情况,有条件的予以推进实施,区政府对街镇建设转运站给予财政补贴。

(3)加强生活垃圾清运全过程监管。一是制定优化区域垃圾清运作业物流安排计划,严格按照分类运输标准和要求,实行“定车、定时、定人”垃圾分类收运模式,并对8年以上的环卫运输车辆全部实施淘汰更新,形成科学、高效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二是加强垃圾清运管理和作业人员日常业务培训,增强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责任意识、规范意识及安全意识,确保清运作业服务规范。三是完善区、街镇两级垃圾清运作业规范日常监督考核制度,对超载运输、渗滤液滴漏、车容车貌不洁的、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不服从现场管理要求等各类垃圾清运车辆进行关停整改。

9.2 局部地区存在生活垃圾乱堆放、乱处置现象。如,真新街道老江(金沙江路3155弄西侧)河道周边、嘉定工业区宝钱公路新报路口堆放有大量毛垃圾;马陆镇嘉定新城F01D-1地块新建办公楼项目露天焚烧生活垃圾。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持续巩固。

(1)完成相关问题整治。真新街道老江(金沙江路3155弄西侧)河道周边垃圾已清理,并补种陆域及水生植物。嘉定工业区宝钱公路新报路口堆放有大量毛垃圾已完成清理。马陆镇嘉定新城F01D-1地块新建办公楼项目已清理工地内生活垃圾,并要求项目施工方加强管理,杜绝焚烧垃圾情况的再次发生。

(2)加强问题发现和整改。落实各街镇对区域内生活垃圾乱堆放现象进行全面排摸,重点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主要交通干道和河流湖泊沿线的排查;聘请第三方,每月对全区5条高速公路、15条主干道、100条重要道路两侧暴露垃圾乱堆情况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责任单位清理和整改,有效减少暴露垃圾滞留时间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3)优化勤务模式,加强执法力度。城管执法局优化勤务模式,以推行网格化责任区管理模式为重点,落实“片长+网格长+路长”工作机制,构建“中队-班组-个人”的工作责任链,促进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查处,提升工作效能。同时加强部门沟通和协作力度,提高偷乱倒、乱焚烧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

9.3 生活垃圾源头分类不到位,对中后端的收集、运输处置环节影响较大。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持续巩固。

(1)在居住区重点提升分类实效,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四分类标准,稳步拓展分类覆盖面。在居住区垃圾分类全覆盖的基础上,通过“引导+约束”并举,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集中投放工作。通过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地点集中力量引导并监督居民养成正确的垃圾分类投放习惯,提高居民垃圾分类参与度和准确度,提升居住区垃圾分类实效。

(2)在农村地区逐步完善基础条件。第一是明确分类模式。因地制宜在农村地区实行“二次四分法”垃圾分类管理模式(二次即农村居民分类投放一次初分、保洁员上门收集转运再次细分;四分法即“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明确区、镇、村三级投入机制及分级考评制度要求。第二是健全管理网络。在社会管理水平较高的村先行先试,组建农村分类队伍,建立宣传、教育、引导、巡查全程管理网络,修订村规民约,实行农户分类检查评比激励机制,提升农村源头垃圾分类实效。第三是配好分类设施。按照“功能完善、整洁美观”的原则,对农村垃圾箱房实施功能改造,落实分类标识和管理制度上墙,提高分类感受度与群众参与度。

(3)在单位及公共场所推行强制分类。党政机关先行推:在机管局的推动下,全区党政机关和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全部完成分类容器配置,严格执行强制分类要求。同时通过每季度的区级抽查与属地街镇自查相结合的模式,加强日常检查指导,积极有效推动所辖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点单位联合推:对全区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由管理部门联合作业公司上门告知分类要求,签订承诺书,对源头发现的违规收运处置餐厨垃圾行为及时移送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执法查处。沿街单位精细推:在全区12个街镇选取100条商业街试点开展沿街商铺定时定点上门分类收集,逐步取缔沿街垃圾桶,提升城市整洁度。公共场所全面推:本区道路两侧4486只道路废物箱已在全市率先完成分类标识统一更新。

1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不足

10.1 嘉定区工业企业较多,工业固废产生量较大,但本区配套收集和综合利用、处置能力不足,一些企业厂通过跨区、跨省转移,转运环节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持续巩固。

(1)加强一般工业固废的处置能力。按照《关于恢复嘉定区一般工业固废进厂的通知》(嘉容环〔2019〕5号)要求,区再生能源利用中心陆续开始处置经环保部门备案的可焚烧的一般工业固废,日均处置量不超过再生能源中心处置能力的3%。

(2)加强一般工业固废的监管。一是加强收运监管。全区各街镇环卫公司对经环保部门备案和再生能源公司确认准入的一般工业固废(可焚烧的)实施收运。二是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申报登记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同时,我区作为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监管处置体系建设的试点区县之一,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做好一般工业固废监管处置体系建设工作。

(3)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发挥环保管家作用,强化工业固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的宣传,引导企业主动、规范做好现场收集、贮存的管理要求。

10.2 嘉定区工业企业较多,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大,但本区配套收集和综合利用、处置能力不足,一些企业厂通过跨区、跨省转移,转运环节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持续巩固。

(1)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在加强现有持证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监管基础上,加快推进建设嘉定区再生资源利用中心项目。

(2)推进危险废物收集平台建设和管理。目前已建成两个危废收集平台,并投入运营,采取委托第三方运营的模式,切实解决了园区内微小企业危险废物收运难的问题。同时,我区另有1处收集平台已基本建设完成,现处于待审核阶段,投入运营后,将切实解决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困难的窘境。

(3)加强危险废物的执法监管。积极引导和规范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企业的经营活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深入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专项检查工作要求,规范化管理工作实现向街镇下沉。目前由街镇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的现场检查及考核工作,把管理工作从平面上的推广发展到深度上推广,把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由粗放到精细化转变。

10.3  企业存在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贮存不规范、台账记录不完整等问题。徐行镇上海钜擘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徐行镇上海永辉羊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嘉定工业区上海嘉定宏敏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贮存不规范;菊园新区上海佳砼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未备案、标识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持续巩固。

(1)完成相关问题整治。一是对徐行镇上海钜擘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危废贮存场所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该公司已落实整改措施,将原露天堆放的危废桶、废喷漆罐放置于危废存放点并贴好标识。二是徐行镇上海永辉羊业有限公司按要求已设立医疗废弃物专用存放仓库,做到了有序堆放;同时完善医疗废弃物处置台账,并将产生的医疗废弃物送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集中处置。三是嘉定工业区上海嘉定宏敏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已将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予以清理处置。目前该公司将场地所有垃圾和危废清运完毕,设备拆除,现已搬离。四是菊园新区上海佳砼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办理危废转移备案表,现场已设置规范的危废标识,完成整改。

(2)加强日常监管。全面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要求,通过规范管理制度、规范贮存程序、规范申报与转移、规范台账记录等措施,对危险废物形成闭环式管理。同时结合基层管理力量,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持续加大涉危险废物单位的监管力度,跟踪问题落实,建立危险废物长效安全管理机制,及时消除危险废物安全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11.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有待加强

11.1 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刚刚起步,污染的底数尚未完全摸清。分类管理制度尚未全面形成,企业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尚未得到充分落实。土壤地下水“谁污染、谁治理”制度有待理顺和落实。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持续巩固。

(1)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及农用地调查,理清土壤地下水污染底数。2019年调查重点行业企业672家,农用地点位331个,调查结果已上报市生态环境局。确定污染企业29家,后续市局将组织评审,并根据结果开展数据应用。

(2)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落实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的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划定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将我区耕地划分为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三个类别。优先保护方案已经制定。

(3)开展“198”减量化地块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实施土壤检测,2019年完成240公顷减量化地块的土壤调查评估工作;

(4)加强土壤重点企业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并督促重点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工作。2019年完成17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的隐患排查工作和自行监测工作。

(5)落实土壤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开展土壤地下水调查,经调查有污染的场地开展治理修复工作。2019年完成23块场地的备案工作,完成初步调查23块,完成详细调查1块(目前该块地块进入风险评估环节)。

11.2 存在垃圾、疏浚底泥违规处置现象,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隐患。个别街镇装修垃圾残渣未分拣擅自填埋;安亭镇谢泾二路98号干砂泥浆加工点将强碱性泥浆排至北侧空地。应持续关注南翔镇原东风农药厂地块污染风险防控。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持续巩固。

(1)完成相关问题整治。安亭镇谢泾二路98号干砂泥浆加工点将强碱性泥浆排至北侧空地已完成整改,后续加强监督,防止返潮;持续加强原东风农药厂地块后续监控管理及环境污染防治,每月定期对场地土壤地下水开展检测,后续定期跟踪检测情况,确保场地内隔离封闭系统运行良好,周边环境安全稳控。

(2)落实街镇根据非正规垃圾堆点名单进行排查并开展评估检测。同时对于评估检测后存在环境污染的堆点,督促街镇制定整改方案并按照整治要求、时间节点落实整改。

(3)加强常态长效管理。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区垃圾堆点整治的通知》要求,加强垃圾堆点长效管理;根据《嘉定区河道疏浚储泥库建设使用指导意见》(嘉水务〔2019〕105号)要求,规范河道疏浚储泥库建设使用中的生产安全及环境污染风险管控。通过综合施策,强化常态长效管理,切实减少土壤地下水污染。

12.散乱污整治不彻底

督察发现多处“散乱污”企业,业态低端、内部环保管理水平低下、环境面貌较差,存在严重的环境安全隐患。如,安亭镇春雨路388号及马路对面多家废旧物资回收拆解点,环境脏乱差,危险废物违规无序堆放;华亭镇浏翔公路6508弄多家石材加工及建材粘合剂等“两违”企业和无证作业码头,扬尘污染严重,侵占、污染周边河道,危险废物无序露天堆放;江桥镇上海万晟废旧物资有限公司厂房出租给22户无证无照个体户,从事废品回收、处理、拆卸等,部分涉及危险废物拆卸及转运;外冈镇东海县磊拓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马陆镇亚钢路88号报废汽车拆解点、江桥镇曹丰路280号年丰种子场等3家废车拆解点现场环境脏乱差,危险废物违规堆放处置。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持续巩固。

(1)完成相关问题整治。一是对春雨路388号原上海涌泉水族器材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内发现的危废进行查封并交有资质处置单位清运处置完毕;对上海梦兴圆贸易有限公司进行了清退,废旧物资已清运完毕,废旧物资回收人员已全部搬离,公安机关对2名当事人进行了治安拘留5天的处罚;二是浏翔公路6508弄内非法捕鱼网及取水点已清除,相关企业已经停产、关闭、搬离。场地内存放的多处废油漆桶为原木材加工单位搬迁后遗留,现已清运完毕。三是上海万晟废旧物资有限公司已将区域原内租户全部清退,设备全部搬离,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理各类废旧物资,场地仅用于物资堆放和仓储。完成场地内雨污混接改造工程;同时,推进该企业产业转型,汽车拆解、废旧物资加工已清退,场地仅用于物资堆放和仓储。四是东海县磊托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现已完成搬迁,拆解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和废催化剂已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妥善处理。五是上海托芮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亚钢路88号汽车拆解点内加工设备、废钢、发动机、轮胎和废旧公交车已全部清空,场地也已全部清理完毕,未发现有废机油渗漏情况。并对该公司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投入生产的行为和未采取防渗、防流失等防护措施,造成废机油流失到场地上,污染环境的行为,分别进行立案处理。六是年丰种子场(曹丰路280号)汽车拆解场地已由年丰村收回场地承租权,并对场地内3家承租企业进行了清退,现场物资均已搬离。

(2)深化“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基层村居、联勤现场管理作用,形成日常巡查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体系,坚决防止“散乱污”大规模回潮、反弹现象。

13.餐厨等湿垃圾、装修垃圾末端处置设施相对滞后,绿化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尚不健全

整改进展情况:持续推进,预计到2020年底完成整改。

(1)建立工程建设跟踪监督制度。制定项目工程进度安排计划,明确各主导工序节点,落实工程月报制度和周工程例会制度,确保总进度。

(2)加强施工动态管控与协调。预先制定设备使用、劳动力使用、材料进场等计划,强化设计管理和互查反馈制度,加强施工动态管理协调。抓好主导工序,合理安排施工顺序,有序开展设备采购工作,加快施工进度,年底前完成湿垃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主体厂房封顶。

(3)制定调试运营方案。提前编制调试运营方案,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合理组织调度人员、物料、耗材等调试物质,保证工程顺利投产。

(4)促进枯枝落叶产业发展的规范化、集约化。以公共绿化产生的枯枝落叶的资源化利用为重点,逐步推进单位绿化、居住区绿化产生的枯枝落叶的资源化。

(5)拓宽资源化处置渠道。通过将枯枝落叶经过二次粉碎之后,采用控制工艺条件进行堆肥,堆肥腐熟之后,用于加工生产,栽培基质或有机肥系列产品。将绿化树枝、树叶、锯末、树皮等粉碎后,作为堆肥生产土壤改良添加物,经堆肥工艺处理一周左右,即可应用到园林绿地改良土壤。

四、大气污染问题比较突出

14.大气环境质量落后全市水平

2016年以来,嘉定区大气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PM2.5和臭氧为代表的复合型污染仍十分突出。2018年嘉定区PM2.5年均浓度40微克/立方米,高于全市均值36微克/立方米。臭氧污染进一步加剧,2018年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达标率为87.7%,较2016年相比下降4.1个百分点。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持续巩固。

(1)全面落实国家《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要求及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加快实施《嘉定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8-2022年)》,统筹推进2019年度清洁空气行动计划46项任务。目前各项任务已完成年度既定目标

(2)深化产业结构调整。2019年完成169家企业结构调整工作。

(3)全面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和整改提升,2019年完成93家“散乱污”企业治理。推进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持续减少区域VOCs排放总量。

(4)推进能源消费减量化和绿色化。禁止高污染燃料的使用;加快实施中下燃油(气)锅炉提标改造,2019年完成405台锅炉改造工作,切实推进“减硝行动”。

(5)坚决打好流动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排摸与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加油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非标车用燃料和不合格车用尿素行为。加强路检路查,强化在用车尾气治理及排污监管。加强政策宣贯与填报培训,积极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与污染管控。实施“绿通行动”,截至2019年底,全区现有新能源公交车607辆,占比74.5%;推进建设公共充电桩3292个、专用充电桩4553个,超额完成“十三五”目标。

(6)着力强化扬尘污染防控。强化易扬尘源执法检查,切实落实各项防尘措施;加强道路保洁与绿化养护,加大渣土出土工地和卸点管理力度,加强运输车辆跑冒滴漏联合查处;加强扬尘在线监测建设和运维监管,强化联动执法。

(7)深化生活源和农业源污染治理。加强餐饮油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全区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农田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9%。加快农业氨减排工艺和技术推广,已推广有机肥2万吨、测土配方肥10万亩次、缓释肥0.7万亩次。

(8)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实施“消重行动”,有力落实秋冬季治污攻坚任务措施;修订完善空气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确保三级空气重污染预警对应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量符合市下达减排比例要求。

(9)大力推进环境执法监管。强化VOCs排放企业、高污染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质量、扬尘、餐饮、汽修等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大气环境保护考核评价,严格环境保护责任追究。

(10)全面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2019年,我区空气质量AQI优良天数累计305天,同比增加21天,优良率达到83.8%,同比上升5.8个百分点;PM2.5浓度平均值为3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5%。

15.扬尘污染监管不力

15.1 2018年,嘉定区在建工程、混凝土搅拌站全市排名靠后,扬尘污染控制不力。嘉定区因无法统计未能提供2016-2018年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安装、拆除时间,反映出嘉定区未能有效落实扬尘监管职能,相关工作基础薄弱。部分混凝土搅拌站未全面落实场地硬化、围挡和遮盖易扬尘物料、场地洒水降尘等措施。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持续巩固。

(1)建立健全在线监测台账制度。针对市委督察期间未能提供2016-2018年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安装、拆除时间记录的问题,我区即知即改,在督察期间即建立起2019年以来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安装、拆除情况的台账资料,并将扬尘在线监测作为日常检查重点内容。

(2)完成相关问题整治。对督察期间发现的未有效落实扬尘措施的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舜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建工加建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以及上海青蚨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等4家责任单位进行处罚,目前已完成相关整改工作。

(3)强化扬尘污染执法检查。将扬尘监管纳入三级巡查范围,全面提升扬尘治理成效监督。2019年进行日常安全抽巡查建筑工地1078次,开具安全“整改单”142份,“暂缓施工指令书”87份,约谈了扬尘监测数据排名居后的两个工地的施工单位和运维单位;实施行政处罚7起,处罚金额20万元。日常检查混凝土搅拌站81家次,处罚企业2家,罚金5万元,并责令改正。对辖区内具备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的搅拌站开展了扬尘防控专项检查,共检查15家。2019年9月份以来,嘉定区的扬尘指数一直保持在全市的前三名。

15.2 下沉督察发现,易扬尘单位污染控制意识薄弱,存在防尘措施未落实、扬尘在线监测安装点位不规范、喷淋干扰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持续巩固。

(1)完成相关问题整治。已拆除黄渡大居18A-1地块、黄渡大居18A-2地块、黄渡大居19A-1地块等距在线监测设备6米范围内所有喷淋设施,并规范上海嘉南混凝土有限公司在线监测设备安装点位。

(2)完善联动执法机制。对于在线安装不规范、在线数据异常或超标等情况,建管、交通、生态环境等部门已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

(3)加大法规标准宣贯。加大扬尘治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宣贯力度,组织开展专题研讨和样板(观摩)引领,积极推行现场降尘设备和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实时联动,全面提升易扬尘单位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

15.3 部分码头堆场未全面落实场地硬化、围挡和遮盖易扬尘物料、场地洒水降尘等措施。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持续巩固。

(1)对码头实行重点时段、重点区域,不定时巡查。进行码头环保专项检查,对辖区每一家码头进行检查,2019年共检查码头510次,发出整改通知书40份,扬尘方面处罚码头5家,处罚金额9万元。

(2)加强执法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督促区内码头堆场全面落实场地硬化、围挡和遮盖易扬尘物料、场地洒水降尘等措施:即日起组织开展码头环保专项检查,对管理辖区进行全面排查,并把每一家码头的检查情况登记在册,逐一对照检查整改;对所有码头企业场地硬化作出明确要求,不达标企业一律整改;对码头企业日常作业时是否开启喷淋、洒水等降尘措施进行检查;对码头企业堆场覆盖、道路界限划分、隔离提出明确要求;要求码头企业进出口处必须设立洗车池和车辆冲洗设备。

(3)加强对行业从业单位业主环保意识的宣贯,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企业负责人法律意识。

15.4  2018年,嘉定区道路扬尘控制全市排名靠后,扬尘污染控制不力。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持续巩固。

(1)加强环卫保洁道路机械化冲洗。拓展道路冲洗覆盖范围,实现可冲洗道路机械化冲洗率不低于75%;实施城市清洁行动(大冲洗活动),每月定期开展对重点区域、道路的冲洗作业,集中装备、人员加强对易扬尘、易污染道路定点定向作业。

(2)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明确专营公司规范运输责任,切实落实密闭启运和清洗工作,减少运输过程中散落、滴漏造成的道路污染;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查处渣土运输中跑冒洒落、未密闭运输、车容车貌不洁等违法行为。

(3)落实城市绿化养护。加强道路红线内、外绿化种植和养护管理,城市建成区内主要道路全部进行硬化和绿化;及时修复破损路面,防止出现破损及裸露泥路造成扬尘污染。

15.5 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点普遍扬尘污染严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持续巩固。

(1)完成相关问题整治。已委托第三方环保公司对辖区内2家建筑垃圾资源化临时利用中心制定环保治理措施及整改意见,并按照要求加快落实问题整改、规范日常运营;同时,落实第三方运营监管,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及时反馈发现问题,并予以整改。

(2)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的管理和考核,确保运输单位规范运输和处置建筑垃圾。

(3)加大对建筑垃圾处置工地和消纳卸点的监管力度,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确保源头和末端扬尘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16.VOCs排放企业监管不到位

近年来嘉定区大力推进VOCs企业治理,但企业责任主体意识不强,对VOCs废气治理不重视的现象较为普遍,存在VOCs废气未有效收集、设施运行不正常、无组织排放等问题。如,外冈镇上海达昌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嘉定工业区上海晨一精密刀具有限公司存在VOCs废气直排;江桥镇上海鸿元展印有限公司VOCs废气收集管道脱落;安亭镇中涂化工(上海)有限公司、马陆镇上海元振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嘉定工业区上海应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等存在VOCs废气未有效收集无组织排放。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持续巩固。

(1)完成相关问题整治。一是外冈镇上海达昌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恒乐路85号厂区已清空相关生产设备,目前厂房仅作仓储用;该公司恒翔路50号厂区已对VOCs和氮氧化物在线设备进行修复并正常运行联网;现场将打样间用作员工休息室,打样工序转移至配套RTO收集净化设施的主车间内进行,解决打样过程废气收集治理问题。二是嘉定工业区上海晨一精密刀具有限公司已安装废气处理设施;三是江桥镇上海鸿元展印有限公司已将废气收集管道重新安装完毕,对剩余管道进行了彻底排查,确保管道有效收集废气;四是安亭镇中涂化工(上海)有限公司已将危废仓库转移到生产车间附属用房内,增加废气收集管道连接至RTO设施处理,规范台账记录,记录热力曲线;中涂化工(上海)有限公司第二工厂新增VOCs收集设施,通过管道将VOCs废气连接至RTO设施处理。五是马陆镇上海元振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已将溶剂与杂物区别存放,并对溶剂擦洗工序配备了VOCs收集设施;六是嘉定工业区上海应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不涉及VOCs废气未有效收集无组织排放问题。同一地址的上嘉鼓风机(上海)有限公司存在VOCs废气无组织排放行为,目前已对喷漆工艺完成密闭性整改,并加装风幕移门措施。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技术规范解读,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提升企业自身的环境管理水平。

(3)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坚持双随机抽查与专项执法行动结合,以严格执法倒逼企业不断提升VOCs治污控污水平。同时,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将VOCs排放企业日常监管责任纳入网格和街镇综合执法平台,落实基层环保执法监管职责,形成快速发现并处置违法行为高效机制。

17.餐饮、汽修行业量大面广,群众举报多,整治有待进一步加强

17.1 餐饮行业量大面广,群众举报多,整治有待进一步加强。如:菊园新区上海唐力餐饮有限公司和翔翱饭店臭气浓度超标;真新街道梅川路小吃街油烟整改不到位,未经处理直排,扰民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持续巩固。

(1)完成相关问题整治。对上海唐力餐饮有限公司和翔翱饭店臭气浓度超标行为立案查处,目前,上述2家餐饮企业已完成油烟净化设备整改;开展真新街道梅川路小吃街餐饮油烟污染检查,要求问题企业即知即改,落实整改措施。目前,梅川路大排档商户已拆除没有油烟净化器的灶台。

(2)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市场监管与生态环境、城管等部门加强信息互通,加强重点餐饮企业跟踪复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有效缓解油烟扰民问题。对发现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加大治理力度。二是强化属地责任,有效依托街镇网格化巡查作用,主动发现并及时消除油烟、异味、废气等扰民行为。

17.2 汽修行业量大面广,群众举报多,整治有待进一步加强。如,江桥镇上海云靓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相关手续。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持续巩固。

(1)完成相关问题整治。江桥镇上海云靓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已关闭。

(2)组织街镇持续开展汽修行业企业排查,督促相关企业完善环保手续。将有喷漆工序的汽修企业纳入双随机监管范围,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废气有效收集治理。

(3)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提升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法律法规、废气收集治理和危废管理培训。强化网格化巡查力度,加强联勤联动监管,主动发现并及时消除相关违法行为。夯实监管责任,生态环境、交通、城管、市场等部门加强信息互通,对发现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加大治理力度。

五、环境监管能力有待加强

18.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环境监管要求不到位

18.1 嘉定区有需监管污染源单位约1.5万家,在建工地139个,但一线监管人员数量及其监测、执法能力均难以满足环境监管需要。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持续巩固。

(1)增强一线环境执法力量。已出台《关于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嘉委编委〔2019〕47号),明确组建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核定编制60名;区环境监测站人员编制增加至57名。执法监测人员的增加,将进一步充实完善一线环境监管力量,提升基层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2)加强街镇生态环境管理队伍建设,利用联勤网格化,提升基层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和先期处置的能力。

(3)加强业务培训。2019年以来,组织开展了VOCs排放标准现状与管控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涉及的主要变更点等专业执法培训,提升了一线环境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有效提升执法水平。

18.2 环境监管执法需要进一步加强,联动执法、综合执法、从严执法还有不足。此外,其他职能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的协同也存在不足,其环境监管职能与当前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无法匹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持续巩固。

(1)明确环境监管职责。严格落实《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进一步细化措施,按照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本区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2)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制定了《嘉定区生态环境领域联合执法方案》,不定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工作。各部门加强工作联络,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对于各自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线索及时互相移交,提升环境执法效率。

19.街镇环境保护职能不到位

19.1 各街镇网格化管理与环保执法、城管执法之间尚未建立良好的衔接机制,部分街镇未将环境保护职能有效纳入网格化监管,未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持续巩固。

(1)加强一线发现。围绕环保督察重点工作,对标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全区梳理工作内容,已将具体点位嵌入网格,将相关数据导入“雪亮工程”综治联勤应用平台,结合365天24小时工作制度,实现重点点位全天候实地与视频巡防。

(2)完善人员配置。将环保与城管执法人员常态参勤力量下沉至街镇,将执法人员嵌入网格,把管理力量下沉到基层,充分发挥全勤网格联勤处置工作机制优越性,提升了环保重点工作能效。

(3)健全参勤机制。依托全勤网格业务管理系统,流转12345 等市级转办、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等智能推送、全勤网格管理员巡防发现、大调研大走访、平安嘉定公众号、新闻媒体监督等渠道发现的各类问题。实行“统一受理、 发现上报、指挥派遣、处置反馈、任务核查、评价归档”六部闭环式工作流程,充分发挥区镇两级指挥中心的指挥调度功能,积极调动全勤网格长的协调处理能力,以街镇指挥中心为实战平台,快速发现、及时流转、有效处置。

19.2 街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人员力量普遍不足,专业素质和水平与排查较隐性的环保隐患或环境违法问题的要求不相匹配。下沉督察和信访举报发现的多起各类垃圾偷乱倒现象、散乱污、“两违”项目回潮现象均未能通过网格化机制及时发现。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巩固完善。

(1)配强生态环境监管力量。严格落实《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对街镇环保监管力量进行全面摸底,强化街镇生态环境保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完善健全镇级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机制。

(2)推进先进技术手段运用。依托公安部门、城运部门的“智慧公安”和“雪亮工程”等加强排查,及时发现偷乱倒各类垃圾以及一些较为隐蔽的其他环境违法事件,查处散乱污和“两违”企业。

(3)推行第三方专业监管机制。区、镇两级环保部门通过聘请第三方生态环境专业机构,作为生态环境监管补充力量和技术支撑,配合开展区域内环境监管工作。

20.即知即改、边整边改措施有待加强

督察转办件整改落实过程中,发现存在压力层层削减、整改行动迟缓的现象,导致部分督察组转办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持续巩固。

整改措施:

(1)明确责任。区委、区政府印发《上海市嘉定区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各整改事项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层层压实责任。各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目前各整改事项都在按序推进。

(2)强化督导。区委、区政府通过跟踪问效等方式,监督整改进展情况。市委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以来,针对41项重点整改事项和交办信访件,区协调联络组组织专项督查三次。区生态环境局已联合各牵头单位开展整改事项复核工作,对于各整改事项做到闭环管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对于督察整改推进缓慢的单位,予以催办、通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