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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涉废气排放企业做好应急减排措施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06 浏览次数:

各有关企业:
    按照市环保局《关于开展大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沪环保防〔2018〕249 号)和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大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编制工作,嘉定区涉废气排放企业应开展申报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区所有已经通过环评审批的涉气排放企业。
    二、申报要求
1. 根据2017年的实际生产情况,企业应填写工业源应急减排措施清单;
2. 企业的生产线、工序应逐条填写所有涉气环节,同时有多个产品或多个生产工序分行填报;
3.按照减排比例要求,企业制定不同级别预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明确具体的停产生产线、工艺环节和各类减排措施的关键性指标(如天然气用量、用电量等),减排措施应真实有效,具有可操作性、可考核性。
    三、提交材料
1.工业源应急减排措施清单;
2.企业废气排放量相关证明材料;
3. 提交环评文件及其批复文件。
    四、实施要求
    企业应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接收预警信息。在空气重污染应急响应期间和重大活动保障期间,企业要严格落实减排措施。区环保局和各街镇将组织巡查。
    请各相关企业于2018年8月9日中午前向所在街镇环保部门进行申报。对于企业瞒报、漏报的,我局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1. 街镇环保办联系电话
          2. 工业源应急减排措施清单


上海市嘉定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8月6日

附件1:各街镇环保办联系电话.docx 附件2:工业源应急减排措施清单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