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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嘉定区固废堆点排查整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9 浏览次数:65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对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发现问题进行督办的函》(环督函〔2018〕3号)和《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本市固体废物堆存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沪环保防〔2018〕161号)和区领导批示,即日起,请各街镇立即组织开展固废堆点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无死角、无盲区、无遗漏。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排查重点

辖区内主要道路、河流沿线各类危险废物、工业固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堆点等。

二、整治要求

1、分类清理、规范整治。不规范固废堆点一经发现,立即予以清理和规范化整治,应明确清理整治责任,确定清理整治时限,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对堆存数量少、清运处置难度小的固体废物堆点,要即知即改,立即处置;对堆存数量较多、清运处置难度较大的固体废物堆点,要制定工作方案,妥善安排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去向。其中,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处置。

2、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原则上7月底前前全面完成整治,整治过程中应当建立工作档案。

3、现场督办、强化考核。8月10日起,区环保局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各街镇清理整治完成情况开展现场核查,对于核查发现有遗漏的或整治不彻底的,将予以督办,并进行通报。

三、工作要求

各街镇于7月31日(星期二)下班前将排查整治工作总结和统计情况(见附件),以及整治前后对比照片报区环保局汇总。

联系人:余其多 

联系电话:39178622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29日

 

辖区内固废堆点排查整治清单

 

序号

街镇

类型

情况描述

位置

整治措施

备注















注:1、类型填写:工业固废堆点、建筑垃圾堆点、生活垃圾堆点、其他

2、情况描述中填写具体情况,如堆点具体堆放物、堆放量、占地面积、距离道路、河流(需明确路名、河流名称)多少距离等等

3、所有发现的问题原则上7月底前完成整改,并报送前后对比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