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具制造业企业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上海市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59—2017)已于2017年7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对家具制造业涂料和胶粘剂含量限值、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工艺措施和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特别是,自2018年10月1日起,即用状态涂料、胶粘剂中挥发性有机物和甲醛含量限值将实施第二阶段限制要求。为贯彻实施好该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做好对标自查工作,结合实际情况,评估达标能力;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采取措施和完成时间,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开展技术评估,确保方案经济可行、设备安全可靠;
三是对于涂料和胶粘剂含量限值等标准实行之日起,仍无法做到达标的企业,应立即停产整治。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