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17-00018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局
生效日期: 2017年08月17日 文 号: 嘉环局〔2017〕144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嘉环局〔2017〕144号

关于印发《嘉定区2017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1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环保办: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7〕662号)和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上海市2017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局制定了《嘉定区2017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8月17日


嘉定区2017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7〕662号)和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上海市2017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进一步夯实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基础,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促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以下简称产废单位)落实各项法律制度和相关标准规范,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防范环境风险,制定嘉定区2017年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方案。

一、考核方式

采取“区镇两级同时推进、同时检查考核、市级督查考核”的方式,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

(一)区级检查考核。区环保局以2016年转移危险废物超过100吨及部分超过50吨以上的企业为标准,制定出我区65家规范化管理区级考核企业名单,其中包括重点产废单位53家,其他产废单位12家(名单见附件3)。区环保局负责实施以上企业的现场检查考核。并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评级指标》(以下简称《评级指标》,见附件2)进行自评打分,完成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总结。

(二)镇级检查考核。全区的产废单位名单见附件4,街镇环保部门可根据辖区内自身情况酌情制定本街镇的考核名单,一般不少于总数的20%。根据考核名单,各街镇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见附件1),对辖区内的产废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考核。形成区镇两级同时推进、同时检查考核的工作模式。有条件的街镇,可以采取购买第三方社会服务或者专家审核等方式,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考核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二、考核工作职责分工

(一)局污防科。负责牵头制定本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并组织推进。

(二)辐射与固体废物监督管理站。负责区级考核企业和镇级考核企业名单的制定;负责区级考核企业的现场检查及考核工作,做好考核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负责与街镇环保部门的联系沟通和上报材料的接收;负责做好对固废管理方面的技术指导;负责每双月的月底前将《被抽查单位基本情况记录表》汇总后报送至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评级指标》对危险废物考核工作进行自评打分,完成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总结。

(三)环境监察支队。负责对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及时反馈固废站。

(四)各街镇环保部门。组织开展辖区内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的现场检查及考核工作,做好考核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负责每双月的月底前将《被抽查单位基本情况记录表》(见附件5)汇总后报送至区辐射与固体废物监督管理站;负责对街镇检查的产废单位进行抽查,比例不低于10%;负责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融入日常环境监管工作中。

三、考核工作内容

(一)考核工作准备及召开推进会(2017年8月)

1、按照市局考核工作方案要求,通过查询《上海市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系统,以2016年转移危险废物超过100吨及部分超过50吨以上的企业为标准,制定出我区68家规范化管理考核企业名单,其中包括重点产废单位53家,其他产废单位12家。

2、组织全区危险废物重点企业召开全区2017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推进会,组织企业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开展自查工作,并对相关的考核指标进行培训。

3、根据《各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评级指标》,制定各项工作方案,落实责任人,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对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情况、监管能力建设情况、处置能力保障情况等要对照评分标准逐项落实,督查期间建立危险废物案件和问题销号制度,督查考核工作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建立清单并及时处理,做到有部署、有督办、有结果,并按期解决。

(二)考核企业开展自查(2017年8月)

按照《上海市2017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和全区2017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推进会的部署,要求企业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在2017年8月31日之前完成自评自查工作。

(三)现场考核(2017年8月~11月)

嘉定区辐射与固体废物监督管理站和街镇环保部门作为本次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现场考核工作的主要工作部门,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开展现场检查及考核工作,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进行整改落实,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交由环境监察支队立案查处,并对各类问题建立汇总及跟踪机制,做到有跟踪有处理。定期针对规范化管理单位及重点名单内企业开展集中培训,积极对企业在固废管理方面进行技术指导。在2017年11月15日之前完成全区产废单位的现场检查及考核工作,将考核结果与企业的自评情况进行对比,同时填写《被抽查单位基本情况记录表》,严格执行双月汇报制度。

(四)自评和总结(2017年11月)

区环保局对2017年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和自评打分情况、危险废物环境无害化处置推进情况、抽查合格率情况、违法企业查处情况、取得的经验和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的总结,并对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各街镇环保部门应对本区域内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工作进行总结,于11月10日前书面报送至区环保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建立工作机制,落实责任人,把抓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协同推进,进一步提高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按时上报考核材料。辐射与固体废物监督管理站废站应及时在双月的月底前将《被抽查单位基本情况记录表》汇总后报送至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11月15日前,完成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现场检查考核工作,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评级指标》进行自评,并将自评打分情况、本年度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情况总结等材料报送至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五、联系方式

分管领导:李建忠

责任部门:局污防科、区辐射与固体废物监督管理站、区环境监察支队。

联系人:胡湘君 联系电话:39178630  180******9218

电子邮箱:576400993@qq.com

 

附件1: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

附件2: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评级指标

附件3: 2017年规范化管理区级考核产废单位名单

附件4:2017年嘉定区产废单位名单

附件5:被抽查单位基本情况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