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C6307000-2017-045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局 |
生效日期: | 2017年06月29日 | 文 号: | 嘉环局〔2017〕110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嘉环局〔2017〕110号关于委托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人民政府开展“部分社会服务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街镇试点工作”的函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人民政府:
为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上海市环保局《关于开展部分社会服务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试点工作的通知》(沪环保评[2014]386号)及我局《关于印发<嘉定区部分社会服务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街镇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嘉环局[2017]8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前期其它街镇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良好,我局现委托你单位在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行政区划范围内实施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并负责相关环保日常管理工作。
委托事项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下的餐饮场所、娱乐场所、洗浴场所和一般社会服务设施等四个类别报告表的环评审批和环保验收审批,以及相关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
请你单位在试点工作中严把项目审批关,依法行政,并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做好相关环境审批事项的主动公开工作,审批事项全过程纳入本市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平台。
上述事项的委托时间自2017年7月1日起,同时启用我局行政许可相关专用印章。(样张见附件)。
附件:上海市嘉定区环保局行政许可受理专用章(8)印章式样及上海市嘉定区环保局行政许可审核专用章(8)印章式样
上海市嘉定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