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C6301000-2017-019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局 |
生效日期: | 2017年03月14日 | 文 号: | 嘉环局〔2017〕26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嘉环局〔2017〕26号关于印发《2016年环境保护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区环境监察支队、区环境监测站、区辐射与固体废物监督管理站:
《2016年环境保护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要点》已经局党政班子会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嘉定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3月14日
嘉定区环保局2016年工作总结
和2017年工作重点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环保局的大力指导下,我局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大力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空气清洁行动计划、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等重点工作,始终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积极调处环境舆情矛盾,推动补齐环保短板,全力打好环境保护攻坚战。
一、全年环境质量
空气质量改善明显。空气质量AQI指数优良天数累计为267天,优良率为73.0%,优良天数比2015年增加15天(全市优良天数较2015年增加18天)。其中,PM2.5平均浓度为52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11微克/立方米(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8微克/立方米)。区域降尘为4.4吨/平方公里·月(全市平均4.5吨/平方公里·月)。
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18个市考断面达标4个,达标率22.2%,较2015年上升5.5%。水体中Ⅳ类水比例占11.1%,较2015年上升5.5%;Ⅴ类水比例占22.2%,与2015年持平;劣Ⅴ类水比例占66.7%,较2015年下降5.5%。
二、主要工作
(一)突出实效,推动环境责任落实,区域环境建设稳步实施
以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突出环保规划、计划的约束和引领作用,统筹协调各部门落实环境管理责任,共同推动区域环境建设。 本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共设10个专项领域130个项目,市级项目59个,区级项目71个。目前共完成项目62个,完成率47.7%,市级项目中,陈行水源地嘉定原水支线工程和嘉定区浏岛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建设项目等25项已完成,完成率为42.4%。
今年,在我局的牵头推进下,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污水管网建设逐步完善,11个工业区块可开发区域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南翔污水处理厂和北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开工建设;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6%;区再生能源利用中心顺利开工,预计2017年4月投入运行,届时将全面彻底解决本区生活垃圾规范处置出路。
(二)严格准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区域绿色发展有所作为
严格落实源头管控,深入推进环评中后期监管机制建立,大力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逐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全年共受理审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1249件,规划和建设项目行政许可承诺时限办结率100%。
1、推进重点建设项目。一是推进重大项目环评工作。先后完成了上海大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重大工程的环评审批。二是大力扶持绿色产业,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积极推进40个嘉定区科创中心建设重大项目落地,完成了德尔福派克电气系统有限公司自动化数字化生产线改造项目、大融城及宝龙城商业体等一批重大产业的环评审批。三是积极推进工业区块规划环评工作,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和通报制度,通过大力排查区块内环境风险源及排污大户,有效限制高污染企业进驻,为区块后续管理工作提供支持与依据。
2、推进建设项目中后期监管。制定了《嘉定区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着力开展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专项检查。同时,积极跟踪涉危涉化建设项目环评整改工作,督促存在问题的32家企业完成整改。
3、推进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该项工作已列入国务院、环境保护部对本市环保工作督察巡视的重点工作,共涉及全区11个街镇。在全面排摸全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情况的基础上,分2批次向市环保局上报了清理整治项目共计4534个。首批254个项目已全面完成清理整治工作,第二批4280个项目预计于2017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
(三)集中力量,聚焦环境污染治理,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效果显著
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统筹协调全区各职能部门,共同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的三大战役。
1、在大气环境治理方面。一是加大扬尘污染防治力度,出台实施《2016年嘉定区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同绿容、城管等多部门开展区域联合整治。二是大力推进企业VOCS治理,全面完成216家工业企业VOCS治理,启动VOCs治理项目的验收工作。同时,以1800余家潜在VOCs排放工业企业和环境信访企业为基础,在全市率先开展VOCs排查工作,完成现场调查758家。三是落实大气污染减排目标,以排污许可证为抓手,倒逼26家重点大气污染减排企业实施减排措施。
2、在水环境治理方面。一是出台实施了嘉定区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分解,并与水务等部门形成联动会商机制。二是对18个考核断面、3个国考断面及“两进一出”水质断面开展全面监测、跟踪和督查,每月通报水环境质量。三是开展水源地生态补偿工作,完成备用取水口路政审批及标牌安装工作,共计补偿资金752.978万元。四是梳理排摸黑臭河道及断面周边企业,已完成第一批38条河道的情况梳理;第二批88条河道及断面周边情况预计于2017年2月底前完成梳理。
3、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完成76个项目的土壤调查及修复,大力推进城北大居土壤修复工作,启动东风农药厂及周边详细调查。同时,根据环保部下发的900家疑似重污染名单,筛选确认了86家土壤重污染企业。
(四)创新监管,保持环保执法高压,区域环境安全得到保障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聚焦环境隐患排查和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706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566 个,同比增长39%,处罚金额3887.85万元,同比增长88%,我区处罚数和处罚金额位列全市第一。
1、打好环保执法“组合拳”。一是启动实施“双随机”监察制度。加强对重点企业、特殊行业的执法监管力度,提高执法效果。同时,严格按照年度计划,加大对国控企业、减排项目和水源保护区内企业的监察频次,确保每月一次,全年随机抽查企业332户次。二是依法实施“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等执法手段。依法实施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以“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和“行政拘留”等措施为利器,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环境违法成本。全年共对2家违法企业予以按日连续处罚,对3家违法企业设施设备进行了扣押,行政拘留3人。三是规范实施行刑对接机制。积极探索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工作机制,建立一线工作人员对接机制,进一步规范线索移送方式,明确污染环境案件中证据采集要点等。全年联合检察院、公安部门共同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件。
2、突出重点区域专项整治。针对安亭镇昌吉东路社区居民反映异味问题、太仓市民反映嘉定工业区北区异味问题、南翔镇蕰藻浜沿线区域环境影响问题等信访突出区域,集中力量,开展连续执法检查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巡查、夜间错时巡查和跨界联合巡查,有效缓解区域环境矛盾。
3、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建立以环保移动执法系统为核心的信息化管理模式,明确现场检查标准化流程,明确信访调处标准化流程,明确违法行为查处标准化流程,有效保障环境执法的规范性,进一步加强和提高环保执法管理水平。
(五)统筹部署,深化监测体系建设,区域环境管理更趋科学
优化和完善水、气、声自动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全区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持续推进环境质量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保障对重点区域、流域环境质量的及时预警。全年新建地表水岸边站5个,改建水质自动站3个,新建PM2.5网格监测点100个,臭气自动监测站点2个。同时,依托各监测站点建设,进一步优化点位管理,新增各村降尘监测考核点位148个,确保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更全面。提高信访监督监测能力,重点加强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焚烧厂渗滤液和边界废气等矛盾区域的监督监测,为分析排查污染源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持。
(六)聚焦难点,规范环境应急处置,区域环境矛盾逐步缓解
加强危险废物、核与辐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推进环境应急体系建设,规范处置各类环保舆情矛盾,严控区域环境风险。
1、聚焦核与辐射安全、应急物资储备,开展专项隐患排查。加强辖区内环境风险源排查和监管力度,组织环境风险专项排查,全年先后开展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ODS消耗臭氧层物质、放射源安全检查等专项行动。同时,加强企业环境应急管理,督促企业扎实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培训。
2、开展应急事故演练,提升区域环境应急水平。定期组织应急管理培训,适时开展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演练,提高环保应急实战能力。全年妥善处置了上海钟华汽车阻尼材料有限公司火灾事件、上海黄渡助剂厂有限公司反应釜爆炸事故等突发事故,最大限度降低了事故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3、规范舆情应对处置,缓解环境舆情矛盾。制定出台《嘉定区环保局关于加强舆情应对处置的工作意见》,规范舆情应对处置。集中力量调处太仓居民反映“填埋场、固废中心及工业废气污染”、南翔镇蕰藻浜沿线环境问题等突出矛盾,多次开展连续夜间巡查及集中整治,目前,皮尔博格等公司的整改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舆情趋于平稳。全年共受理人民来信、来电、来访2347件,同比减少16.09%。
(七)宣教先行,加强环保理念引导,区域环境共治氛围浓厚
坚持生态文明理念和绿色发展要求,以推进环境质量改善为目的,认真开展环保宣教工作。
1、提升群众环保意识。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主题系列宣传活动。围绕中国主题“改善环境质量 推动绿色发展”,形成“路面有宣传、电视有图像、报刊有文章、网络有内容”的全覆盖格局,充分发挥环保宣传主阵地作用。宣传绿色发展理念,普及环保知识,激发市民环保积极性,拉近距离制造话题,吸引更多群体来关注环保。
2、提升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优化新闻宣传,加强舆论引导。通过组织全区150余家重点企业召开环境保护大会、组织环评编制单位座谈会、在安亭镇零部件园区揭牌生态俱乐部等形式,协助企业和第三方治理及时掌握最新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八)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督执纪,环保作风建设不断深化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从党组书记到科长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邀请区监察局负责同志作专题辅导报告。扎实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参观嘉定看守所,观看《“校中校”带出的窝案》等警示教育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谈话函询力度,共计函询1人,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的清正廉洁氛围。
2、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各基层党组织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不定期开展基层党组织走访,指导工作落实。同时,加强考核管理,年末对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完成情况、党员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对支部书记开展支部工作情况进行述职和评议。在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中,4个基层党组织均能及时、规范、足额交纳党费并每半年向广大党员公示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3、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领导班子带头深入学习。制定工作计划和督导方案,指导各基层党支部开展既满足规定动作又具有支部特色的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党组书记带头上专题党课,对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提出要求。以“学做结合、以知促行”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于日常工作中,做到边学边改,立学立改。全年共先建规章制度3项,修订完善1项,着力提升学习教育成效,切实补好工作短板、解决好实际问题。
三、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开展情况
为期1个月的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我局全体人员进入“5+2”、“白+黑”的工作模式,全力以赴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做好迎接中央督察准备工作。此次中央环保督察正式开始以前,环保部曾组织预督察,在我区发现了一些问题线索。针对预督察发现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在专报区政府的同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迅速整改,对垃圾场超标排放行为进行联动执法,对外冈泉泾猪场的污水排放问题落实整改等。下沉督察期间,中央督察组对上述问题进行了重点检查,由于我们整改及时到位,基本得到了督察组认可,避免了事态进一步扩大。二是快查严处环境违法行为。督察期间,我局累计收到信访交办195件,均在3日内完成答复。针对交办件中涉及的环境违法行为,重拳出击。督察期间,我局共立案166件,罚款985.9万元,责令停产70件,约谈110人,行政拘留3人(全市共行政拘留5人)。三是认真落实边督边改。按照“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的要求,督察期间,我局开展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的整改工作。在原有上报278家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基础上,对全区所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短短一周时间,梳理出全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4280个,并立即启动后续整治措施。针对中央督察组反映本区重金属污染较为严重的问题,我局重典治乱、猛药去疴,对全区电镀企业进行了强力整顿,对于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全部立案处罚,对于超审批范围进行生产的企业,一律予以停产,经过整治,重金属排放总量明显下降,重金属污染整治取得初步成效。
四、2017年工作打算
2017年是本区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收官年,也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全面强化“四个”意识,对打赢补齐环保短板攻坚战进行全面部署: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解决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围绕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全面实施《嘉定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大力推动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收官,深入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继续保持高压执法态势,不断提升“三监联动”协作水平,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全力以赴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一是牵头完成4280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结合“五违四必”环境综合治理、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建设用地减量化和产业转型等重点工作,全力确保3月底前完成清理工作。同时,对新发现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予以严肃查处。二是重点开展重金属污染整治,以本市最新的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要求为指导,同步开展重金属污染的源头减量和末端治理,着力实现重金属排放企业“关闭一批、整治一批、提升一批”的目标,做到排查整治不留死角、管理提升不留盲区。三是继续落实被查处企业的整改和停产,按计划推进关闭清理工作,对于未完成整改、擅自恢复生产的新增企业,我区将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同时加强群众关注的环保热点问题处置,坚决把环保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完善构建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
努力推动本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实施方案的制定实施,一方面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镇党委政府在我区生态文明建设中应当依法履行的职责,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构建起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框架;另一方面充实全区环保力量,在区级层面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委员会,统筹全区环保工作,在镇村层面,加强基层环保队伍建设,以环境网格化管理为抓手,推动街镇成立专职环保部门,充实村一级环保管理力量。落实生态环保领域改革,积极推动本区环保垂直管理的实施,全面落实环评审批制度和许可证制度的改革工作。
(三)切实深化环境治理各项举措
1、圆满完成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推动实施并完成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做好重点项目的环境效益评估工作。结合嘉定环境和生态状况实际,完成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编制。同时,按照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同步完善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协调推进机制。
2、坚决治理大气、水、土壤污染
通过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深化水污染防治、全面实施《土十条》,针对性地加大相关领域治理力度,尤其关注PM2.5治理、河道整治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快改善本区环境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
3、完善环境监管体制机制建设
持续强化环境执法监督,强化部门协同和行刑对接,实现与水务等部门执法联动的制度化。夯实环境监管网格化,通过区、镇、村三级网格,进一步落实环保属地监管职责,建立操作性更强的环境监管量化考核机制。完善污染源全周期监管体系,加强污染源的中后期监管,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建立环境监测、监管、监察联动管理体系。
4、扩大环保宣传效应
结合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复审等工作,通过嘉定门户网站、嘉定发布、嘉定报社、文明嘉定等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渠道,广泛传播低碳绿色的环保理念。同时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环保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最新的环保信息、法律法规和环境知识,鼓励民众绿色出行、引导企业绿色发展,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治理环境的良好氛围。
(四)全力推进区域环境质量的达标改善
会同水务、绿容、建管、综治等部门,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计划、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地块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努力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在水环境质量改善方面,与水务部门联合开展考核点位达标工作,明确工作节点目标,分解落实责任,确保2017年我区水环境质量断面考核9个点位达标。在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方面,推进工业企业VOCs治理和扬尘污染防治,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确保3个PM2.5监测点位、6个道路扬尘点位和1条重点路段(胜竹路)的考核达标。
(五)主动应对环境风险防范
落实水源地风险防控,推动“一地取水”的尽早实现,从源头彻底改善本区取水水质,确保饮用水安全和避免负面舆情的产生。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强化对重点放射源的监管。定期开展环境事故应急演练,推进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环境质量预警监测能力,认真制定《嘉定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努力说清潜在的环境风险。
(六)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强化党员干部“四个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完善党建考核机制。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围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等工作,坚持定期完善制度,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培育党员干部求真、务实、开拓、担当的优良作风,推动全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优化基层支部建设,积极探索支部建设与环保工作的结合点和融入点,深入推进品牌支部打造。大力发展人才队伍,统筹人才的政治素质培养和业务能力提升,落实人才梯队建设,力争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环保监管工作需要、政治素质强、专业能力高的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为全区环保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战斗堡垒。
附件:2017年嘉定区环保局重点工作计划表
附件
2017年嘉定区环保局重点工作计划表
重点工作 | 主要节点安排(按季度) | 分管领导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1、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各项整改工作 |
1-1:组织制定整改方案(一季度);按照督察组及市环保局相关要求,全面落实整改工作,做到举一反三。 |
杨莉萍 |
办公室 | |
2、完成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的改革工作 |
2-1:根据市环保局部署推进此项工作。 |
杨莉萍 |
办公室 | 各科室、支队、监测站、辐射固废站 |
3、严格执行财政预算专项资金 |
3-1:11月底全部完成。 |
杨莉萍 |
办公室 | 各科室、支队、监测站、辐射固废站 |
重点工作 | 主要节点安排(按季度) | 分管领导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4、实施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 4-1:根据市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进度,明确各项目2017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组织推进实施(一季度)。 | 李建忠 | 综合科 | 各科室;各街镇环保办 |
4-2:有序推进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各项目的实施,制订计划绩效评估大纲(二季度)。 | ||||
4-3:加大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推进力度,计划项目基本完成节点目标。启动总结评估工作。制定第七轮编制方案(三季度)。 | ||||
4-4:总结评估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对重点项目开展环境效益评估。完成第七轮计划编制(四季度)。 |
重点工作 | 主要节点安排(按季度) | 分管领导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5、全面完成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严肃处理新发现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
5-1:全面完成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一季度)。巩固整治成效,对于新发现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严肃处理(全年)。 |
王永国 |
项目科 | 综合科、污防科、法宣科、监察支队、监测站、辐射固废站 |
6、加强环评管理、落实环评制度改革 | 6-1:按照《环评法》、环保部《“十三五”环评改革实施方案》和市环保局部署,推进落实备案制等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全年)。 |
王永国 |
项目科 |
污防科、环境监察支队、监测站、辐射固废站 |
6-2:协调推进社会民生、交通及环境基础设施、产业科技类等建设项目的环评编制和审批工作(全年)。 | ||||
6-3:继续推进104工业区块规划环评工作 (全年)。 |
重点工作 | 主要节点安排(按季度) | 分管领导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7、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 7-1:扬尘污染防治:制定整治方案(一季度);持续推进重点区域扬尘污染源治理。 |
李建忠 |
污防科 |
监测站、监察支队;有关街镇环保办 |
7-2:VOCs减排:完成2015-2016年VOCs治理项目验收工作(5月底前),实施2017年度VOCs企业治理。 | ||||
7-3:完成汽修行业整治。 | ||||
7-4:完成大中型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气整治。 | ||||
7-5:落实4吨以上燃油(气)超标锅炉低氮燃烧改造。 | ||||
8、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 8-1:水源地保护:启动实施水源地生态补偿项目(一季度);完成项目跟踪验收(二、三季度)。 |
李建忠 |
污防科 |
监测站、监察支队;有关街镇环保办 |
8-2:“水十条”落实工作:持续推进18个市级考核断面及周边河道监测考核、断面周边直排污染源巡查、联合执法整治、及信息通报与报送工作。 |
主要节点安排(按季度) | 分管领导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
10、深入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 10-1:批项目、核总量:出台“十三五”“批项目、核总量”方案(一季度);建立总量联合会审制度。 |
李建忠 |
污防科 |
|
10-2:环境统计:完成2016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工作。 | ||||
10-3:排污许可证管理:完成火电、造纸行业许可证发放(二季度);完成“水十条”“气十条”八大重点企业及产能过剩行业发放;落实证后监管。 | ||||
10-4:大气重点企业减排:组织重点企业制定减排方案,落实相关措施。 | ||||
10-5: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准备:制定工作方案;安排专项资金;启动实施相关培训。 |
重点工作 | 主要节点安排(按季度) | 分管领导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11、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 11-1:审理案件、组织听证。把好法制审核关和及时组织好听证(全年)。 |
王永国 |
法宣科 |
各科室、监测站、辐射固废站 |
11-2:强制执行。审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及时移交法院(全年)。 | ||||
11-3:行政复议和诉讼。及时做好答复应诉工作(全年)。 | ||||
11-4:行刑对接。认真开展两法衔接工作(全年)。 | ||||
11-5:制定环保系列培训方案(一季度);持续开展系列培训(全年)。 | ||||
12、加强环保宣传教育 | 12-1:编写环保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和制定17年宣传教育总体方案(一季度)。 12-2:以六五世界环境日和日常普法宣传为契机,做好各类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二季度)。 12-3:完成加强环保宣传教育的调研报告,持续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三季度)。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四季度)。 | 王永国 | 法宣科 | 各科室、监测站、辐射固废站、团总支;各街镇环保办 |
重点工作 | 主要节点安排(按季度) | 分管领导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13、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处理 | 13-1:信访件后督察工作(一季度)。 | 李建忠 | 监察支队 | 无 |
14、专项执法有关工作 | 14-1:打击违法排污企业领导带队月月查专项执法(全年)。 | 李建忠 | 污防科 监察支队 | 无 |
14-2:围绕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开展各类形式的专项检查(全年)。 | 监察支队 | |||
15、加大执法力度 | 15-1:综合运用新法新规,保持高压执法态势,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全年)。 | 李建忠 | 监察支队 | 无 |
15-2:全面落实与水务建立的联动执法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院等司法机构协作联动(全年)。 |
重点工作 | 主要节点安排(按季度) | 分管领导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16、重金属企业深入 整治工作 | 16-1:区域金属表面处理行业规范整顿(二季度)。 | 李建忠 | 监察支队 | 无 |
16-2:强化涉水重金属企业治污监管力度(全年)。 | ||||
17、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 17-1:按照“五违四必”工作要求,配合做好环境综合整治区域执法工作(全年)。 | 李建忠 | 监察支队 | 无 |
17-2:黑臭河道(考核断面)周边企业执法工作(全年)。 | ||||
18、完成对涉重金属企业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 18-1:拟定管理名单和工作内容,制定工作计划(一季度);下发工作要求,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下发整改要求(二季度);对管理名单企业进行后督察(三季度);工作总结(四季度)。 | 李建忠 | 辐射固废站 | 无 |
重点工作 | 主要节点安排(按季度) | 分管领导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19、加强对企业一般工业固废的管理 | 19-1:拟定管理名单和工作内容,制定工作计划(一季度);对相关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全年)。 | 李建忠 | 辐射固废站 | 无 |
20、加强辐射监管 | 20-1:对放射源销售、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 | 李建忠 | 辐射固废站 | 无 |
20-2: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全年)。 | ||||
20-3:加强对移动探伤作业的监督管理(全年)。 | ||||
20-4:加强放射性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全年)。 | ||||
21、加强危废监管 | 21-1:全年重点危险废物产生的日常监督管理。 | 李建忠 | 辐射固废站 | 无 |
重点工作 | 主要节点安排(按季度) | 分管领导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22、开展环境空气监测 | 每月一次 | 王永国 | 监测站 | 无 |
23、开展污染源(废气)监测 | 23-1:开展4吨以上燃油燃气锅炉监测。第一季度完成20%;第二季度完成20%;第三季度:完成30%;第四季度:完成30%。 | 王永国 | 监测站 | 无 |
23-2:开展VOCs治理设施监测。第一季度完成10%;第二季度完成30%;第三季度完成30%;第四季度完成30%。 | ||||
23-3:根据市环保局要求实施。 | ||||
23-4: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监测(四季度)。 | ||||
23-5:开展机动车尾气监测:每月目测,路检10月份监测并完成。 |
重点工作 | 主要节点安排(按季度) | 分管领导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24、开展地表水监测 | 每月一次 | 王永国 | 监测站 | 无 |
25、开展污染源(废水) 监测 | 25-1:畜禽养殖场监测(上海徐行二牧良种猪联营场)每季度一次。 | 王永国 | 监测站 | 无 |
25-2:重金属企业监测:4家国控重金属:每两月一次;4家市控重金属:每季度一次。 | ||||
26、开展噪声监测 | 26-1:功能区、区域噪声、道路噪声:每季度一次。 | 王永国 | 监测站 | 无 |
26-2:鸣号率监测:每月两次。 | ||||
27、开展污染源(综合) 监测 | 27-1:三家垃圾处理厂和三个污水厂监测:每季度一次。 | 王永国 | 监测站 | 无 |
27-2:六家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监测:全年1次。 | ||||
27-3:三家危险废物国控企业产生单位监测:全年1次。 |
重点工作 | 主要节点安排(按季度) | 分管领导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27、开展污染源(综合)监测(接上) | 27-4:嘉定区水源地风险企业监测:半年一次。 | 王永国 | 监测站 | 无 |
27-5:重点信访企业:有组织废气每年监测不少于两次,无组织废气每年监测不少于四次。 | ||||
27-6:区级重点源监测:废水每季一次 废气全年一次。 | ||||
28、开展土壤监测 | 28-1:开展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和电镀企业土壤监测:4家国控重金属周边土壤环境每年一次。 | 王永国 | 监测站 | 无 |
28-2:开展农村环境土壤监测:全年一次。 | ||||
29、监测能力建设:扩项 | 资料收集(一季度);任务分工及预备实验(二季度);正式实验(三季度);数据整理及报告编写(12月完成)。 | 王永国 | 监测站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