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C6307000-2017-011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局
生效日期: 2017年02月28日 文 号: 嘉环局〔2017〕16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嘉环局〔2017〕16号

关于加快南翔工业园区和南翔城镇工业地块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函

发布时间:2017-02-28 浏览次数: 【字体:

南翔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开展本市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和跟踪评价的通知》(沪环保评〔2012〕306号)要求,我区全面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跟踪评价工作。截止目前,南翔工业园区和南翔城镇工业地块两个工业园区,一个尚未启动编制过程,一个正在编制过程中,均未完成编制和审查工作。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本市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落实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工作的通知》(沪环保评〔2016〕428号)要求,各产业园区需在2016年内完成规划环评工作,2016年底前未完成规划环评编制的国家级园区,以及未取得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市级及区级产业园区,各区环保部门应暂停受理该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

为此请贵单位尽快加快南翔工业园区和南翔城镇工业地块的规划环评工作,并将最新工作情况反馈至我局。

联系人: 项目管理科 范丽超、徐洲

联系电话:021-59982797、021-69989944



上海市嘉定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