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C6307000-2017-010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局 |
生效日期: | 2017年02月24日 | 文 号: | 嘉环局〔2017〕15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嘉环局〔2017〕15号关于加快江桥城镇工业地块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函
江桥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开展本市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和跟踪评价的通知》(沪环保评〔2012〕306号)要求,我区全面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跟踪评价工作。截止目前,江桥城镇工业地块尚在编制过程中,未完成评估和审查工作。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本市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落实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工作的通知》(沪环保评〔2016〕428号)要求,各产业园区需在2016年内完成规划环评工作,2016年底前未完成规划环评编制的国家级园区,以及未取得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市级及区级产业园区,各区环保部门应暂停受理该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
为此请贵单位尽快加快江桥城镇工业地块的规划环评工作,并将最新工作情况反馈至我局。
联系人: 项目管理科 范丽超、徐洲
联系电话:021-59982797、021-69989944
上海市嘉定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