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C6301000-2016-067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局 |
生效日期: | 2016年12月14日 | 文 号: | 嘉环局〔2016〕104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嘉环局〔2016〕104号关于做好2016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测站、辐射与固体废物监督管理站,各街镇环保办:
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2016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的通知》(环办环监函〔2016〕1860号)和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2016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的通知》(沪环保防[2016]409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大气污染源监管,强化冬季重污染管控,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我局将在全区范围继续组织开展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
二、督查方式
重点督查。区环保局由局领导带队对街镇开展督查,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当月重点专题进行重点督查,每月至少完成1个街镇的重点督查。
应急督查。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后,区环保局组织督查应急预案启动后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街镇环保办组织落实本辖区各项重污染应急措施,对辖区内企业落实应急措施情况进行检查。
重点检查。重点检查VOCs排放工业企业、改造后燃油燃气锅炉(窑炉)达标排放情况,扬尘污染排放源防尘措施落实和管控情况,以及汽修、大中型餐饮、加油站等其他各类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达标排放情况。
三、督查内容
(一)各街镇贯彻落实《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年)》、《嘉定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和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的情况。
(二)抽查各类涉大气污染物工业企业、事业单位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的情况。
(三)检查各街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和备案情况,应急预案启动后各项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特别是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落地情况)。
(四)结合《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年)》、《嘉定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和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每月开展专题督查和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部门要高度重视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工作,细化督查检查方案,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执法和督查要做到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对督查和执法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查深查细,出具整改报告。重点查处一批偷排偷放、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篡改监测数据的大气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二)强化监督问责。对督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要及时向街镇政府进行书面反馈,督促地方依法严肃处理。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展严重滞后的,要约谈街镇政府负责人。对部分大气污染问题突出的街镇和工业园区,采取限批和挂牌督办等措施。
(三)做好信息公开。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及时公布专项督查情况和违法案件查处信息,公开曝光一批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和典型违法案件。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
五、职责分工
污防科负责牵头制定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和推进。
局法宣科负责组织《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的宣传培训,做好违法案件的法律支持工作,组织和协调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专项督查的新闻发布、采访报道和媒体曝光。
区环境监察支队负责实施本次专项督查,实施企业现场执法检查,梳理大气违法曝光案例并配合实施媒体曝光。
区环境监测站负责针对大气污染源开展监督监测,严查企业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行为,配合开展现场执法监测。
六、信息报送
(一)每月总结和相关要求。每月30日前,环境监察支队将当月执法情况统计表报市环境监察总队汇总;同时将当月督查工作总结同时报市环境监察总队,抄送局污防科,重点介绍当月专题督查和街镇督查工作情况,介绍具体做法、发现问题和取得成效等。对于典型案例单独进行介绍。
(二)专项督查总结。2017年3月30日前,请环境监察支队将本次专项督查情况工作总结报市局市环境监察总队,同时抄送局污防科。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工作部署、具体做法、执法数据、相关建议等(建议尽量采用量化数据)。
附表:嘉定区2016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统计表(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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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