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C6301000-2016-039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局
生效日期: 2016年06月08日 文 号: 嘉环局〔2016〕57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嘉环局〔2016〕57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2016年汛期 环境风险防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0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相关企业:

2016年汛期将至,因恶劣天气导致环境灾害的可能性迅速上升。为防止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最大程度减少污染事故灾害,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污染应急预案

企业根据自身具体情况,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针对污染产生的各个环节,从产品生产、物料使用、仓储运输、废物处置等各个方面,提出并落实污染事故防范措施。

二、确保环保设施运转正常

加强事故应急池、雨水应急阀门等污染应急设施的管理,确保事故状态下的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置,避免事故污水外泄;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废水、废气等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确保危险废物处置、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

三、开展环境风险隐患自查

对企业环境风险隐患开展自查、自纠,加强设备、管道的泄漏检查、检修,提前做好雨水道清理工作,对于各类化学品企业,应做好事故污水收集池和雨水道的拦截阀。

四、落实应急处置人员队伍

落实行政领导带班制度,应急处置队伍24小时备战,应急处置人员应确保联系通畅、事故处置快速到岗,及时上报事故信息。

五、加强应急物资储备

针对本企业的潜在污染,储备足量的应急处置物资,加强物资的定期检查,确保物资的适用性。

特此通知。

 

区环保局应急值班电话:59994711

 

 

上海市嘉定区环境保护局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