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C6301000-2016-039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局 |
生效日期: | 2016年06月08日 | 文 号: | 嘉环局〔2016〕57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嘉环局〔2016〕5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2016年汛期 环境风险防范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2016年汛期将至,因恶劣天气导致环境灾害的可能性迅速上升。为防止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最大程度减少污染事故灾害,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污染应急预案
企业根据自身具体情况,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针对污染产生的各个环节,从产品生产、物料使用、仓储运输、废物处置等各个方面,提出并落实污染事故防范措施。
二、确保环保设施运转正常
加强事故应急池、雨水应急阀门等污染应急设施的管理,确保事故状态下的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置,避免事故污水外泄;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废水、废气等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确保危险废物处置、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
三、开展环境风险隐患自查
对企业环境风险隐患开展自查、自纠,加强设备、管道的泄漏检查、检修,提前做好雨水道清理工作,对于各类化学品企业,应做好事故污水收集池和雨水道的拦截阀。
四、落实应急处置人员队伍
落实行政领导带班制度,应急处置队伍24小时备战,应急处置人员应确保联系通畅、事故处置快速到岗,及时上报事故信息。
五、加强应急物资储备
针对本企业的潜在污染,储备足量的应急处置物资,加强物资的定期检查,确保物资的适用性。
特此通知。
区环保局应急值班电话:59994711
上海市嘉定区环境保护局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