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C6307000-2022-011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局 |
生效日期: | 2022年01月21日 | 文 号: | 嘉环〔2022〕11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嘉环〔2022〕11号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批转《嘉定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区级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
为进一步加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管理,切实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现将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下达你单位,并将“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单位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 34.1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 15.0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19.10 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为 0 万元。上述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预算之间不得调剂使用。
二、你单位2022年财政拨款会议费预算为 2.50 万元。
三、2022年预算执行中,你单位要根据国家和本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从严控制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严格实行国家和本市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会议费等支出标准,加大经费节俭力度。
你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管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做好“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的会计核算和决算工作。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