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C6307000-2021-017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局 |
生效日期: | 2021年05月19日 | 文 号: | 嘉环〔2021〕17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嘉环〔2021〕17号对区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21-056号提案的答复
区工商联: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化解中小企业环保治理痛点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此次提案立足于优化营商环境,对我区当前中小企业环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就如何化解矛盾、进一步改善管理实效、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开展下阶段工作具有很强的借鉴和指导意义。针对提案的意见和建议,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前期工作情况
近年来,区生态环境局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着力点,深入实施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放管服”改革,在改善企业服务和强化环境监管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
一是审批事项 “一网通办”。目前,我区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核发等8个环保审批事项全部实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综合窗口统一受理核发,做到“一窗通办”。加大电子签章和电子证照的应用,对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二是简化环评审批手续。落实环评改革要求,减少环评公示次数和时间,通过取消入户问卷调查、丰富公众参与渠道等措施,优化现有环评公众参与模式。对总量指标低于限值(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小于100kg/年,氨氮小于25kg/年)的环评项目豁免总量指标审批。根据本市政策规定,区生态环境局在嘉定工业区、国际汽车城零部件园区,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开展审批,实现即来即办、审批决定立等可取。
三是加强第三方市场监管。2020年,区生态环境局出台环保服务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管理办法,对第三方机构加强了监管。对服务质量较差的环评服务第三方机构进行了行政约谈和公开通报;依托“上海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监管系统”,将政府外包的环境监测项目全部纳入监管系统,对社会化服务机构持续加强业务指导和行政监督。
四是开展多层次企业培训。2020年,区生态环境局重点对土壤污染防治法、疫情期间环评生态环境领域帮扶政策、排污许可证申领和证后管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环境统计年报填报、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和建设项目环保事中事后辅助监管等开展宣贯和培训。全年开展各类环保培训72场次,培训7123人次,其中直接面向企业培训为69场次,参加企业人数达7050人次。同时,组织各街镇开展环保培训57场次,培训3761人次。今年以来,区生态环境局对常见环保问题进行了系统梳理,以“百问百答”形式进行集中释疑和广泛宣讲。
五是探索分级分类执法监管。区生态环境局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执法工作,将501家企业纳入执法正面清单管理。依据《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发现5起轻微违法行为,经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区生态环境局落实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要求,针对不同治理水平和排放强度的重点行业企业实行绩效分级差异化减排。2020年1家企业认定为引领性企业,预警期间自主采取减排措施;1家企业纳入保障类名单,预警期间可以进行保障类生产活动,9家企业认定为C级,预警期间减排比例要求降低。
六是纾解小微量固废处置难题。近年来,针对产生少量危险废物的企业反映危废处置难、处置费用高的问题,在市生态环境局的指导下,区生态环境局支持嘉定工业区和马陆镇政府设置小微固废收集平台,为年产废量1吨以下的企业提供固废处置的托底服务。针对医疗机构小微量医疗废物处置出路难的问题,区生态环境局建立起“1+X医废最后一公里”的收运处置新模式,补齐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短板。
二、下阶段打算
前阶段,虽然区生态环境局在优化营商环境采取了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近年来国家和本市环保要求快速提高,新的环保法规、标准频繁出台,不少企业一时难以适应,做好生态环保工作还存在不小的困难。针对提案的意见建议,下阶段,区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力度,在环保监管、企业服务、政策宣传等方面加强制度供给,创新工作举措,力争取得更大成效。
一是进一步深化环保审批改革。全面推进“一网通办”,推动生态环境审批和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上办理。大幅度提升办理事项的现场办结的比例,现场办结率由现有30%提升到45%以上,力争做到“应办尽办”。进一步加大园区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的联动力度,加大告知承诺的力度,进一步降低建设项目环评编制审批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助推项目加快落地。
二是进一步完善环保分类监管。加强对重点企业监管,区生态环境局通过梳理筛选,2021年将142家污染排放总量较大、环境影响大的企业列为重点企业,加大监管、监察、监测力度;2021年,区生态环境局将环境信誉好、环境管理水平较高的443家企业列入执法正面清单,采取非现场执法等方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活动的打扰;其他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范畴,区生态环境局开展日常执法监管。2021年,区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绩效差异化管控,将有关要求及时告知相关企业,组织好评级工作,促进企业进一步提升环保管理水平。
三是进一步强化固废处置保障。搭建危废处置企业和产生单位的信息对接平台,选取本市信誉好、技术力量强的危废处置单位,加强集体价格协商,全力降低产废企业的处置费用;加强对小微固废收运平台的监管,加强日常联系帮扶,及时解决困难,督促规范运行,充分发挥收运平台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四是进一步严格服务机构管理。将服务效率、服务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作为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监管重点,签订廉洁质保承诺书,通过廉洁从业核查、联合执法检查和服务质量监督等方式方法,进一步规范第三方服务市场。加强固废处置、环评服务、环境监测等领域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机构监管,对于严重违规机构纳入诚信管理体系,落实黑名单、信用计分等惩罚措施。
五是进一步加强环保宣传培训。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结合“责任田”工作制度的实施,对街镇环保办工作人员、村居和经济城环保负责人,以及正面清单企业、重点监管企业、信访矛盾较大的企业环保负责人进行培训,重点就企业的日常环境管理规定、常见的违法违规问题,以案施教进行讲解;加强环评政策的宣传,制作环保政策宣传手册,将豁免环评审批、不予环评审批的有关要求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宣传培训;结合重点企业监管、环境统计、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管理、排污许可管理等专项工作,有针对性开展相应企业培训,明确管理预期和管理要求,推动企业不断提高环保水平。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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