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C6307000-2021-012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局 |
生效日期: | 2021年04月07日 | 文 号: | 嘉环〔2021〕12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嘉环〔2021〕12号对区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21-17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区发展改革委:
陆建军、徐葵、俞伟、黄红伟和吴良等委员提出的“关于规划和布局好嘉定与江苏接壤地块的城市一体化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为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共保共治,我局深入贯彻服务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决策部署,切实推进与昆山和太仓等地的一体化发展合作机制建设,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体化建设。
一、推进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工作
为贯彻落实《长三角地区环境保护领域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相关要求, 2019年,嘉定、昆山、太仓三地联合签署了《嘉昆太三地生态环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合作协议》,标志着环境领域的一体化合作工作迈向了新台阶,全面提升长三角地区环保领域信用管理水平,营造“失信者处处受制,守信者处处受益”的区域信用发展环境。2020年,我局按照市生态环境局统一部署,对352家企业开展“绿、蓝、黄、红、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对27家企业开展环境信用修复。联合推动区域环境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共建环境信用标准体系、制度体系和应用体系,为科学推进长三角地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互认,实现区域环境信用管理一体化提供有力保障。
二、建立长三角一体化地区执法联动机制
近年来,嘉定积极发挥作用,努力建设“嘉昆太”执法机制的联动,积极推动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在前期联合签署《嘉定、昆山、太仓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协议》、建立并完善联防联控的环境共治合作机制的基础上,以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为突破口,三地联合成立执法队,定期梳理“联防联治区”环境问题并向各自政府通报,依法查处违法排污企业,及时采取各种应急对策,做好群众稳定工作,共同妥善处理跨界污染纠纷。同时将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有机结合,加大对重点污染企业、重点信访地区监督管理,共同提升区域环境治理水平。加强协同应急处置,以三地边界垂直距离500米范围作为“联防联治区”,建立“联防联治区”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定期排查区域环境风险。
三、签署嘉太两地跨界国省考断面水质提升合作框架协议
在长三角绿色发展一体化生态示范区成立一周年之际,沪、苏两地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协同共治也全方位展开。2020年10月30日,在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与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同时,上海市嘉定区与江苏省太仓市两地同步签署了跨界国省考断面水质提升合作框架协议。嘉定区和太仓市毗邻,在水污染联防联治方面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两地签订跨界国省考断面水质提升合作协议,在信息共享、监测执法等多个方面将进行深度合作。
四、签订嘉昆太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合作协议
2021年,上海市嘉定区、江苏省昆山市、太仓市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不断深化跨界区域合作机制。3月31日,三地举办了《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共同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推动三地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提升。一是共同实施严格环境准入、推进绿色发展的源头管控原则,强化项目审批与三地环境的协调性,共同把好三地环境污染的“入口关”。二是加强监测数据与污染源信息共享,深入开展联合监测与执法行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合力推进跨界污染防治工作。三是强化区域应急协作,落实大气污染事故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大气环境质量预警,及时会商排查处理大气环境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嘉昆太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合作交流,更好地为嘉昆太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体化建设助力。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7日
联系人姓名:姚嫣洁,联系电话:39178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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