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C6307000-2021-010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局
生效日期: 2021年04月07日 文 号: 嘉环〔2021〕10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嘉环〔2021〕10号

对区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21-05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1-04-07 浏览次数: 【字体:

区汽产办:

王琦委员提出的“关于将嘉定环境治理与新能源汽车发展深入结合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关于“大气环境质量提升”和“强化新能源车辆推广力度”等提案建议,我区主要开展的工作如下:

一、全面推进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

嘉定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科技嘉定、汽车嘉定、教化嘉定、健康嘉定、美丽嘉定”的建设目标,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持续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突出结构优化调整、污染源头防控和全过程监管,不断提高环保标准,严格环保执法,持续深化大气污染源治理,落实政府、企业、公众大气环境保护责任,为全区高质量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嘉定区于2014年4月成立了嘉定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将行动计划的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在区生态环境局(原区环境保护局),负责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各自领域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018年以来,全区持续推进第二轮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以产业和交通领域为重点,统筹能源、建设、生活和农业领域,全面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三年累计淘汰落后产能543项,推进工业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治理445家,深化“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165家,完成锅炉提标改造749台,新增168辆纯电动车和1762个公共充电桩,大幅减少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

2020年,全区未发生重污染天气,PM2.5年平均浓度32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同比改善23.9%,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88.5%,较2017年提升10.2个百分点,区域降尘量3.2吨/月·平方公里,较2017年同比改善23.8%,全面完成了上海市与嘉定区签订的《嘉定区打赢蓝天保卫战目标责任书(2018-2020年)》中“到2020年,PM2.5年平均浓度达到37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左右,区域降尘量不高于4.5吨/月·平方公里,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的目标。

二、下一阶段工作

为持续推进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区生态环境局正在牵头编制《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1年区级任务清单》,将任务清单细化分解到各相关部门。今年的任务清单正式印发后,区生态环境局将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加快推进落实新能源车发展相关举措:一是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确保新增、更新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中新能源车比例大于80%;二是建成区内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车,公交行业新增车辆全面实现电动化;三是加大出租、物流、环卫、邮政等行业新能源车推广力度,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中新能源车或清洁能源汽车比例达到80%以上;四是推进设施配套,加快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7日

 

联系人姓名:赵雯,联系电话:39178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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