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C6307000-2021-009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局
生效日期: 2021年04月07日 文 号: 嘉环〔2021〕9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嘉环〔2021〕9号

对区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21-01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1-04-07 浏览次数: 【字体:

区文化旅游局:

石沂波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嘉定乡村民宿行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我局结合环保法律法规,对民宿行业提出如下管理建议:

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民宿、餐饮行业不纳入环评管理。

2、餐饮服务应落实如废水隔油、油烟气净化、固废规范处置等环境防治措施,具备污水纳管条件。结合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饮食服务业环保守则》,提升企业环境管理能力。

在选址上,应重点选择工业园区外、远离企业的农家住宅,避免周边废气、废水排放带来的环境隐患。我局将加强与市级部门的沟通,持续关注民宿等新兴业态发展,提供必要的宣贯指导。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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