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C6307000-2020-047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局 |
生效日期: | 2020年04月26日 | 文 号: | 嘉环发〔2020〕47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嘉环发〔2020〕47号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转发《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工作规范》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文件
嘉环发〔2020〕47号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转发
《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工作规范》的通知
局各科室、局执法大队、区环境监测站、各街镇环保办:
上海市嘉定区标准《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工作规范(DB 31114/Z 015-2020)》已经区政府审查批准并予以发布,将于2020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规范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服务和管理人员在执法和服务过程中的精准普法工作,现将《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工作规范(DB 31114/Z 015-2020)》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26日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转发《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工作规范》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