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C6307000-2019-15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局 |
生效日期: | 2019年04月15日 | 文 号: | 嘉环发〔2019〕15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嘉环发〔2019〕15号关于加强对2017年度嘉定区 环境行为评价企业监管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文件
嘉环发〔2019〕15号
关于加强对2017年度嘉定区
环境行为评价企业监管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测站、辐射与固体废物监督管理站,各街镇环保办:
根据长三角企业环境行为信息评价工作要求,按照我局《关于印发<嘉定区2017年度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嘉环局〔2018〕221号),我区完成了2017年度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并将383家企业的区级评价结果上报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进行复核。目前,市生态环境局在网站公布2017年度本市环境行为信息评价工作最终结果,该评价结果将作为环保部门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其中,我区有8家企业被列入黑色企业名单,请各部门加强日常执法监管,请相关街镇加强属地监管。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