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C6307000-2019-47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局 |
生效日期: | 2019年06月18日 | 文 号: | 嘉环发〔2019〕47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嘉环发〔2019〕47号关于加强区域降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函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文件
嘉环发〔2019〕47号
关于加强区域降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函
华亭镇人民政府:
根据市政府与区政府签订的《嘉定区打赢蓝天保卫战目标责任书(2018-2020年)》要求:到2020年,区域降尘量不得高于4.5吨/平方公里·月。同时,街镇区域降尘改善情况已纳入年度环境保护工作重要考核内容。
监测数据显示,2019年4月,你镇13个监测点位降尘量均值为7.65吨/平方公里·月,其中,11个点位较上月大幅上升,8个点位较去年同期上升。5月,部分监测点位降尘量有所改善,但金吕村委会、唐行镇政府、北新村委会3处监测点位的降尘量仍在攀升。
请你镇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分析监测点位降尘量上升原因,加大扬尘污染防治力度,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区域降尘情况得到明显改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道路保洁。针对辖区内重点路段和扬尘污染严重路段,建立道路保洁“一路一策”,推行机械化清扫、冲洗和扫水作业保洁模式,强化保洁力度。
二是做好裸土与固废堆场防尘防控。对裸土区域实施绿化或铺装;加强固废堆场规范化管理,落实防尘措施。
三是严控施工工地、拆房工地扬尘污染。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拆房工地作业实施湿式拆除法,在拆房作业过程中同步采取喷雾或洒水降尘措施,减少道路扬尘产生。
四是建立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实施“网格化”监管制度,明确网格督查员,完善问题发现与解决机制。
对监测点位降尘量上升的原因分析及整治措施请于2019年6月24日前书面函告我局。
此函。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