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5-00000113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8月11日 主题分类: 行政处罚
关键词:

沪0114环罚〔2025〕48号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好久不见餐饮店(个体工商户)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案

发布时间:2025-08-11 浏览次数: 【字体: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0114环罚〔2025〕48号
案件名称: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好久不见餐饮店(个体工商户)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好久不见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2310114MADNEK1F1H
法定代表人姓名:王伟勇
主要违法事实: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陆佰伍拾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5-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