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5-00000098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5年07月31日 | 主题分类: | 行政处罚 |
关键词: |
沪0114环罚〔2025〕43号上海嘉定新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超过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0114环罚〔2025〕43号 |
案件名称: | 上海嘉定新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超过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上海嘉定新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9131******749596547X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王昇 |
主要违法事实: | 超过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5-7-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