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5-00000095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7月16日 主题分类: 行政处罚
关键词:

沪0114环罚〔2025〕41号上海葛发建材有限公司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案

发布时间:2025-07-16 浏览次数: 【字体: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0114环罚〔2025〕41号
案件名称:上海葛发建材有限公司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葛发建材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310114MA1GTA1U00
法定代表人姓名:葛春娟
主要违法事实: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5-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