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4-00000109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4年09月19日 | 主题分类: | 行政处罚 |
关键词: |
沪0114环罚〔2024〕64号上海新彪物流有限公司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处置未经批准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0114环罚〔2024〕64号 |
案件名称: | 上海新彪物流有限公司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处置未经批准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上海新彪物流有限公司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20MA1HN8K17U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王新彪 |
主要违法事实: | 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处置未经批准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万肆仟捌佰元整、罚款人民币壹拾玖万玖仟元整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4-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