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4-00000105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9月09日 主题分类: 行政处罚
关键词:

沪0114环罚〔2024〕62号上海乳品一厂分厂超过许可排放浓度排放污染物案

发布时间:2024-09-09 浏览次数: 【字体: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0114环罚〔2024〕62号
案件名称:上海乳品一厂分厂超过许可排放浓度排放污染物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乳品一厂分厂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31******1336041151
法定代表人姓名:陈馥荪
主要违法事实:超过许可排放浓度排放污染物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贰拾万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