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4-00000052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4月01日 主题分类: 行政处罚
关键词:

沪0114环罚〔2024〕22号 上海兴长活性炭有限公司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案

发布时间:2024-04-01 浏览次数: 【字体: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0114环罚〔2024〕22号
案件名称:上海兴长活性炭有限公司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兴长活性炭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31******607726959T
法定代表人姓名:叶兴长
主要违法事实: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七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贰万陆仟捌佰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