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4-00000013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17日 主题分类: 行政处罚
关键词:

沪0114环罚〔2024〕2号上海青龙粉磨厂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使用案

发布时间:2024-01-17 浏览次数: 【字体: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0114环罚〔2024〕2号
案件名称:上海青龙粉磨厂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使用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青龙粉磨厂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31******133681559G
法定代表人姓名:周彩金
主要违法事实: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使用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肆拾肆万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4-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