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2-00041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9月14日 主题分类: 行政处罚
关键词:

沪0114环罚〔2021〕40号上海田津餐饮有限公司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案

发布时间:2021-09-14 浏览次数: 【字体:

沪0114环罚〔2021〕40号上海田津餐饮有限公司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0114环罚〔2021〕40号

案件名称:

上海田津餐饮有限公司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上海田津餐饮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91310114MA1GUMNE8R

法定代表人姓名:

翟畅

主要违法事实:

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罚款5万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