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2-00035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8月27日 主题分类: 行政处罚
关键词:

沪0114环罚〔2021〕31号上海龙贵实业有限公司转移固体废物出上海行政区域利用未报备案案

发布时间:2021-08-27 浏览次数: 【字体:

沪0114环罚〔2021〕31号上海龙贵实业有限公司转移固体废物出上海行政区域利用未报备案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0114环罚〔2021〕31号

案件名称:

上海龙贵实业有限公司转移固体废物出上海行政区域利用未报备案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上海龙贵实业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9131******552901448U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龙贵

主要违法事实:

转移固体废物出上海行政区域利用未报备案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二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罚款10万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