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2-00020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2月04日 主题分类: 行政处罚
关键词:

沪0114环罚〔2021〕4号沈志雄建设项目未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建设案

发布时间:2021-02-04 浏览次数: 【字体:

沪0114环罚〔2021〕4号沈志雄建设项目未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建设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0114环罚〔2021〕4号

案件名称:

沈志雄建设项目未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建设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沈志雄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3102221966XXXX0058

法定代表人姓名:

沈志雄

主要违法事实:

建设项目未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建设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罚款0.0057万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