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0-00002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19年12月30日 主题分类: 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
关键词:

嘉昆太三地生态环境领域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19-12-30 浏览次数: 【字体:

嘉昆太三地生态环境领域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作协议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580号)和《长三角地区环境保护领域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备忘录》等文件要求,立足嘉昆太已有合作基础,叠加三地特色优势,先行探索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作事项,经友好协商,签署本合作协议。

一、合作目标

2019年下半年研究制定三地区域统一的信用信息标准,尽快实现生态环境领域信用工作信息相互交流和企业信息相互查询、信用信息的分级管理和针对企业和个人的联动奖惩机制。到202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区域信用管理体系,基本完成三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任务,实现“一地失信,三地受限”,有效支撑区域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成为信用制度健全、信息流动畅通、服务供给充分、联动奖惩有效、信用环境优化的地区。

二、联合奖惩对象

联合奖惩对象先期以嘉昆太三地辖域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排污单位、第三方社会检测机构以及在线设备运维机构为主体,今后可考虑逐步扩大到所有排污企业、环评机构等环境服务机构,最终实现三地生态环境领域信用联合奖惩全覆盖。

     三、合作内容

1. 实施失信行为评判标准互认。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三地实际,建议环境监察部门和环境监测部门共同参与评定,对辖域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排污单位、第三方社会检测机构以及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机构等在行政处罚、环境管理、社会影响等方面行为事项信息,识别、分析、判断其主体信用状况,形成三地生态环境领域企业(机构)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标准,实现失信行为标准区域互认,为嘉昆太生态环境领域联合奖惩奠定基础。 

2. 建立数据归集共享机制。按照统一目录标准、统一数据库、统一共享交换体系、统一公示发布系统的要求,推进三地信用信息平台对接,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各类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

3. 推动联合奖惩措施落地。依据三地生态环境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标准,形成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及时向平台推送。平台对失信企业相关信息进行披露,根据三地已确定的生态环境领域联合奖惩措施,在行政审批、综合监管、政策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实施全过程信用管理和联合惩诫,构建三地信用联合奖惩的发起、推送、实施、反馈机制。

4. 协同开展诚信宣传教育。 建立诚信活动宣传协作机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加强三地生态环境领域信用合作共建宣传;三地生态环境部门分别依托信用门户网站,建设相对一致的三地信用合作专栏,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合作共建工作,共同发布三地企业行政处罚、信用红黑名单等信息。 

四、合作机制

1. 建立三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领导合作会商协调机制,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共同研究、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作计划,协调推进合作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2. 加强三地沟通联系,做好信息交流、事务磋商、工作推进等事项。

3. 每半年定期召开三地工作专题协调会,总结前阶段工作进展,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严重失信企业、机构研判,确定三地联合通报的名单以及研究制定下阶段工作举措,推动合作各项事宜落到实处。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明确。

2.本协议一式叁份,各方各执壹份。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

江苏省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局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