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C6307000-2025-012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局 |
生效日期: | 2025年05月16日 | 文 号: | 嘉环人〔2025〕9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部门任免 |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嘉环人〔2025〕9号关于李英等同志职级任免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
根据《关于确定李英等同志职级的复函》(嘉公局发〔2025〕1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李英、王燕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二级主办。
姚嫣洁、李钢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三级主办。
赵汉玉、吴月双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四级主办。
以上人员原任职级同时免去,从二〇二五年四月起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