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C6307000-2020-093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局 |
生效日期: | 2020年09月30日 | 文 号: | 嘉环发〔2020〕93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部门任免 |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嘉环发〔2020〕93号关于成立嘉定区生态环境局行政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环境执法大队、环境监测站:
为加快落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效发挥行政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推进全市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嘉定区生态环境局行政调解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宋林生(四级调研员、分管信访工作)
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陆惠军(水环境与土壤环境科科长)
陈洁(执法监督科科长)
赵雯(大气环境和辐射管理科负责人)
杨逸芸(环境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由局信访办承担行政调解委员会日常工作。今后,行政调解委员会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接任者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