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14环罚〔2025〕37号上海丹林建筑装璜有限公司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利用未报备案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0114环罚〔2025〕37号 |
案件名称: | 上海丹林建筑装璜有限公司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利用未报备案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上海丹林建筑装璜有限公司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14753840901G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许留建 |
主要违法事实: | 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利用未报备案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以及第二款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万捌仟伍佰捌拾叁元整,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5-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