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14环罚〔2025〕37号上海丹林建筑装璜有限公司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利用未报备案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0114环罚〔2025〕37号
案件名称:上海丹林建筑装璜有限公司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利用未报备案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丹林建筑装璜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310114753840901G
法定代表人姓名:许留建
主要违法事实: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利用未报备案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以及第二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万捌仟伍佰捌拾叁元整,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