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14环不罚〔2024〕4号上海雅昌艺术印刷有限公司未保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0114环不罚〔2024〕4号 |
案件名称: | 上海雅昌艺术印刷有限公司未保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上海雅昌艺术印刷有限公司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14789550818W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万捷 |
主要违法事实: | 未保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不予行政处罚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4-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