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14环不罚〔2024〕3号格朗吉斯铝业(上海)有限公司未保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0114环不罚〔2024〕3号
案件名称:格朗吉斯铝业(上海)有限公司未保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格朗吉斯铝业(上海)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31000060735952X3
法定代表人姓名:徐国涛
主要违法事实:未保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不予行政处罚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4-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