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14环不罚〔2024〕3号格朗吉斯铝业(上海)有限公司未保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0114环不罚〔2024〕3号 |
案件名称: | 格朗吉斯铝业(上海)有限公司未保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格朗吉斯铝业(上海)有限公司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00060735952X3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徐国涛 |
主要违法事实: | 未保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不予行政处罚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4-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