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14环罚〔2024〕55号曹玉民转移固体废物出上海市行政区域利用未经备案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0114环罚〔2024〕55号
案件名称:曹玉民转移固体废物出上海市行政区域利用未经备案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曹玉民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37042119XXXXXX7071
法定代表人姓名:曹玉民
主要违法事实:转移固体废物出上海市行政区域利用未经备案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二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没收违法所得贰仟壹佰元整,罚款贰万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4-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