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14环罚〔2024〕64号上海新彪物流有限公司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处置未经批准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0114环罚〔2024〕64号
案件名称:上海新彪物流有限公司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处置未经批准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新彪物流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310120MA1HN8K17U
法定代表人姓名:王新彪
主要违法事实: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处置未经批准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万肆仟捌佰元整、罚款人民币壹拾玖万玖仟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