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14环罚〔2024〕63号上海鸿宇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0114环罚〔2024〕63号
案件名称:上海鸿宇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鸿宇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3101146316577462
法定代表人姓名:夏宝华
主要违法事实: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伍佰贰拾元整、罚款人民币陆拾玖万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