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14环罚〔2024〕54号上海泽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闫文辉为法定代表人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0114环罚〔2024〕54号
案件名称:上海泽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闫文辉为法定代表人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闫文辉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34042119XXXXXX3015
法定代表人姓名:闫文辉
主要违法事实:上海泽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闫文辉为法定代表人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壹拾万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4-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