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14环罚〔2024〕54号上海泽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闫文辉为法定代表人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0114环罚〔2024〕54号 |
案件名称: | 上海泽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闫文辉为法定代表人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闫文辉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34042119XXXXXX3015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闫文辉 |
主要违法事实: | 上海泽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闫文辉为法定代表人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罚款壹拾万元整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4-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