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14环不罚〔2023〕7号上海颖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依照规定填报排污信息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0114环不罚〔2023〕7号
案件名称:上海颖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依照规定填报排污信息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颖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3101133245803636
法定代表人姓名:刘存根
主要违法事实: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依照规定填报排污信息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不予行政处罚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3-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