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14环不罚〔2023〕6号上海雅昌艺术印刷有限公司环境保护设施需要维护、修理或者出现故障而暂停使用的,未立即向市或者区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停止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0114环不罚〔2023〕6号 |
案件名称: | 上海雅昌艺术印刷有限公司环境保护设施需要维护、修理或者出现故障而暂停使用的,未立即向市或者区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停止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上海雅昌艺术印刷有限公司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14789550818W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万捷 |
主要违法事实: | 环境保护设施需要维护、修理或者出现故障而暂停使用的,未立即向市或者区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停止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八十一条,符合《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中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不予行政处罚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3-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