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14环不罚〔2023〕4号上海太平国际货柜有限公司污染物排放口数量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0114环不罚〔2023〕4号 |
案件名称: | 上海太平国际货柜有限公司污染物排放口数量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上海太平国际货柜有限公司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000607211330K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徐进永 |
主要违法事实: | 污染物排放口数量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符合《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中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不予行政处罚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3-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