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14环罚〔2023〕71号上海盛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未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有关环境服务活动,高海是其主要负责人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0114环罚〔2023〕71号
案件名称:上海盛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未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有关环境服务活动,高海是其主要负责人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高海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33010619XXXXXX1116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未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有关环境服务活动案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九十八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伍万叁仟贰佰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3-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