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14环罚〔2023〕71号上海盛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未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有关环境服务活动,高海是其主要负责人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0114环罚〔2023〕71号 |
案件名称: | 上海盛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未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有关环境服务活动,高海是其主要负责人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高海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33010619XXXXXX1116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主要违法事实: | 未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有关环境服务活动案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九十八条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罚款伍万叁仟贰佰元整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3-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