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14环罚〔2023〕69号上海奕康护理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开展个人剂量监测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0114环罚〔2023〕69号 |
案件名称: | 上海奕康护理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开展个人剂量监测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上海奕康护理院有限公司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14MA1GWTL94Q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屈统军 |
主要违法事实: | 未按规定开展个人剂量监测案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四项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警告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3-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