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14环罚〔2023〕61号上海巴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有关环境服务活动,张波是其主要负责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0114环罚〔2023〕61号
案件名称:上海巴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有关环境服务活动,张波是其主要负责人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张波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50038219XXXXXX727X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未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有关环境服务活动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九十八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壹万捌仟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3-11-6